第五十五章 胡家有女初长成

钟离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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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首富胡万金府中,明灯高悬,鼓角声声,丝竹阵阵,笙歌盈耳。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大厅之中人声鼎沸,随风飘散出吃吃的艳笑,和酒肴诱人的浓香。苏州名妓苏曼卿穿一身白,除了她漆黑的头发,和那一双秋水双瞳外连琵琶都是白的。

    在她面前,白银香炉中冒出来的烟也雪白。

    苏曼卿始终微笑着。她斜抱着一面琵琶坐在一张方凳上,修长纤细嘤嘤如玉的手指上带着银甲套,十根手指徐徐摆动,妙曼柔媚的唱着她最新排练的昆山曲《惊梦》。《惊梦》本来是汤显祖《牡丹亭》里的一折,但《牡丹亭》不是昆曲,所以无论是台词还是音调都被她稍稍的改动过了。

    客厅的面积很大,布置的奢华雅洁,当中一张大圆桌,桌上的青花细瓷餐具,在灯烛的辉映下甚有光华。管家胡福正领着十几个清秀玲珑的丫头流水般传菜,这些丫头的年纪都不过十六岁,虽然比不上苏曼卿,但放在社会上各个都应是一流的美人。

    又黑又胖的胡万金穿着黑底团花的戴着一顶褐色的员外帽,左手一面打着牌子,右手端起酒杯看着他今天请来的四位客人:柳生咸平、龟田二郎、细川火舞与漕帮苏州堂的堂主云破月。

    除了细川火舞之外,还有三位陪客的名妓,分别是苏州郊外寒秀斋的赵眉娘、李仙仙、郑娇儿!

    郑娇儿是最娇的也是最妖的,她一向走的都是狐狸精路线,而李仙仙清丽脱俗走的是冷傲的路线,赵眉娘有公主病等闲不理人,即便是你花了大把的银子,她顶多也就是不拿白眼珠子翻你罢了。这也就是她们成名的原因吧。不过在苏曼卿的光芒万丈之下,今夜的她们也只能退避三舍韬光养晦。

    郑娇儿用两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掐着一串本来在此时此地根本不可能看到的马乳葡萄,淡绿色的葡萄,丰美而多汁,看起来好像是假的一样。可它偏偏就是真的,因为它已被郑娇儿用火红似火的指甲送入了龟田二郎的口中。

    郑娇儿甜腻腻的撒娇说:“这种翡翠绿的马**,听说产自西域以西,距离咱们大明十万八千里还多,平常就算要吃它的葡萄干,价格怕是要超过和田玉,更何况是新鲜的葡萄,要几多银子呀?”

    胡万金是个很嘚瑟很浅薄的人,最爱受人吹捧,当即放下酒杯,嘿嘿的笑道:“五天五夜,日夜兼程,换人换马,打通了无数关节,从西域以西,运回苏州,光是一流战马就累死了二十匹,就为了一饱口福而已,至于几多银子我也没算过,我这人从来只算赚了多少,而不算花了多少,反正我家的钱怎么花也花不完。”

    李仙仙指着一盘热气腾腾的白汁鱼块,说道:“这种鱼奴家从来没有见过,不仅肉味鲜美且肉质紧凑,只是带着些寒气,绝非南方所有。但说来也是奇怪,以我的口味看来,分明也是刚杀的,真让人想不通。”

    胡万金仰着脸说:“没什么想不通的,和刚才的葡萄原理一样。这种事罗刹国的搞白鲑鱼,距离苏州比之西域以西还要远。那个地方终年被积雪覆盖,看上去一片雪白,抓这小鱼,要砸开厚一米的冰窟窿,快马加鞭的运回来,就是为了今夜的晚宴。”

    胡万金捋着胡须笑道:“柳生大人是贵客,我不得不动点绝活儿,普通的食物又怎么配得上柳生大人的身份和口味呢。”

    柳生咸平一直端坐着,此时才举起酒杯欠身说道:“胡老爷真是太客气了,让我怎么担待得起,以后我们的生意还要多多的仰仗胡老爷,还有漕帮的云堂主,我借花献佛,敬两位一杯。请!”

    云破月不过三十五六岁,身材颀长,眉目平顺,样貌英俊,有儒雅气。但仔细一看,双目之间生就玉柱顶梁,鹰钩尖鼻直透眉心,于儒雅中暗藏杀气机心,其实却是一个心狠手辣,绝不好惹的人。这一点从胡万金的态度上也可以看出来。

    “客气!”云破月并不看坐在他身边的赵眉娘,赵眉娘也不看他。云破月面带微笑,右手的大拇指揉捻着中指,一瞬不瞬的盯着苏曼卿看。这一席之中懂得真正懂得音律的就是他和细川火舞了。

    他俩都在聚精会神的听,听她改的是否恰当,有没有拗口的地方。可是直到苏曼卿此刻,所有的音节字眼都能巧妙处理,使它变的流畅玩转、不着痕迹,甚至于更有韵味儿,如今她已经唱到最吃紧的一段——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就在诗酒风流的云破月以及在场的达官贵人,风月美女境界纸醉金迷的时候,苏曼卿的歌喉也引来了另外一些人。很多消夏的泼皮闲汉都聚集在胡府的后门处聆听这美妙的天籁之音,陈凡和丁九龙赫然也在其中。

    他俩每人手里拿着一个干巴巴的烧饼,轮流喝着一葫芦的酒。还要不时的对音律来评头论足。

    “嗯,不错不错,很不错,苏曼卿这个小娘子我丁老爷一向都是很欣赏的,所以我经常听她唱曲,不错,不错。”

    “我怎么听说苏曼卿唱一曲最少也要五十两银子,你丁老爷什么时候这么阔了?”

    “蹭戏,蹭戏你懂不懂?”

    “你们读书人的事儿我是真的不懂。”陈凡撇着嘴讥讽道。

    丁九龙咳嗽了一声说:“不懂的人就听不出来好坏,你不说话就是在附庸风雅,装疯卖傻,对不对?”

    “就是就是,老子就知道苏曼卿长的俏,还真听不出来这昆曲唱的到底是啥玩意儿,就觉得她那小声音像鸡毛掸子一样钻我的耳朵,搞得老子心都痒痒了,嘿嘿,这位书生,你给说说,到底哪里好了。”一群泼皮闲汉都聚拢到了陈凡身边。

    丁九龙趁机说道:“对呀,你给说说呀。”

    陈凡说道:“我也是二把刀,不过多少懂点,就比如说我从书上看到过,这个汤显祖老夫子啊,他写的戏文,一般专门讲究‘意趣神色’对于宫调音韵,却并不怎么注重。他的这篇《牡丹亭》虽然文辞精美,其实却相当难唱。也就是说台词和音乐,很难做到‘协调配合’的天衣无缝。我刚才听苏曼卿小娘子唱的这折子《惊梦》,可谓是珠圆玉润,天衣无缝,毫无拗口的地方,所以,不愧是大家风范,不错不错。”

    “你看,我早就说不错不错吗?”丁九龙傻笑道。

    “呸,你那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陈凡啐道。

    那些闲汉其实就是来消夏凑热闹的,陈凡文绉绉的话他们根本听不懂。于是乐曲一散,他们就背着手点着头的散了,那样子仿佛正在说:没错,我也是这样想的。或者,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吧。

    可是就在这些声音之中,陈凡还是听到了一个迥异的声音:“咦!”陈凡抬头,只见眼前是正对着后街的六丈高的绣楼上,声音仿佛是从那里发出来的。可是又不太可能,因为绣楼这玩意儿它是没有窗户的。

    以前看电视剧,看文学作品,老是把绣楼描写的花香馥郁,浪漫无比,实际上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儿。里面是不是馥郁浪漫,陈凡也没看见。单就外面而言,虽然这座塔楼,玲珑剔透,飞檐上翘,木栏典雅,粉红缤纷,但很痛苦的一点是,没窗户。

    隐约中仿佛有一个跟脸那么大的洞口在四楼上,这个洞口可以窥探后街,但街上的人是不可能看得到大小姐的。也就是说谁要是妄想在大家闺秀的绣楼下面当西门大官人,那您还是省省心吧。

    这当口胡锦绣刚刚从洞口收回了她的云鬓,他看到了陈凡,也听到了他故意扬起声音说出来的一篇高论,所以惊讶的出了一声。

    “真的是他!”

    胡锦绣双膝跪在椅子上向外面张望,当察觉到有可能被发现之后,赶忙收回了目光,面热心跳的回到了绣花的‘大绷子’前面坐下,这间整洁舒适的闺房,几乎是用绫罗绸缎和金玉器皿布置起来的,处处显得奢华而富丽,闺房内四壁悬挂着粉色的帷幔,显得浪漫而多彩。

    一面式样素雅的古琴,两架收拾的纤尘不染的线装书,放在大绷子两边。貌似就是她全部的生活了。

    其实不然,胡锦绣小娘子并不是普通的大家闺秀,她是个被爹娘宠坏了的大家闺秀。

    是个人都不愿意被囚禁,胡锦绣就更加不愿意了。她宁可生活在小户人家,也懒得过这种被幽禁的生活。

    “春红,刚才说话的那人我见过,就是上次我跟你说过的救过我的那个书生,他怎么到咱们家来了?”胡锦绣头上贴着花黄,花黄就是黄花,象征着黄花大姑娘的意思。她用手按了按,贴紧了。

    春红刚洗了手过来,说:“小姐,你还有心思想这些,今天又有人来逼婚了,你快想想怎么办吧。老爷说了,再不嫁人,就违法了。”

    “胡家的人什么时候畏惧过官府。”胡锦绣知道老爹所说的也不是胡扯,例如朝廷有规定:女子十三岁上绣楼,十四岁盘头待字闺中,十五岁出阁。若是过了十六还嫁不掉,父母是要被申斥的,可是她觉得老爹不会害怕这个,因为他有的是银子,所以总是不怎么放在心上。让她嫁给那个纨绔公子,她是誓死不从的。

    “我才不嫁。”胡锦绣气呼呼的摔打古琴,搞得铮铮作响,春红赶忙捂住了耳朵跺脚:“小姐,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