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三章 合一

风娘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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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几个教习几乎都要忘记还闭着眼睛,默默流泪的张萍萍,盯着墙上的文字出神。

    不是她们冷血,主要是学校里这帮女教习,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儿文艺女青年的风范,文人嘛,读到能让自己感动的东西,总是忍不住沉醉进去。

    “这是文章,不是诗?”“形式有点儿像西方流传的诗歌。”

    一时间,所有人议论纷纷。

    董婉这才想起,眼下白话文虽然正正经经地进入了文学圈子里,很多旧式文人也不得不学着写,可还没有人出版新体诗,应该已经开始有人尝试,但毕竟未形成主流,只是小范围传播,她写这么一首舒婷的致橡树,貌似颇有开新体诗先河的意思在。

    只是刚才脑子发热,已经写了,那就写了罢,用不着纠结,又不是多大的事儿!

    这首诗,她还是因为听得耳朵都长了茧子,当年高中,应老师的要求摘抄好词好句,这一篇诗文,那是十个女学生里,至少有八个要写一写,风靡全高中,她想不记得也难。

    今天碰见张萍萍,本能地就想起它。果然,对于一个人来说,读书时期记得的那些东西,才是最深刻,最难忘的。

    董婉扶着张萍萍同学站好,掏出手帕来给她细细地擦了把眼泪,看着她低声跟她家堂姐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姐。”

    这个当姐姐姐的,都给虐得想哭,眼泪差点儿掉下来:“你放心,以后我肯定不阻止你照顾刘向他爹娘,咱们家也不会袖手不管,我会帮你劝三叔他们……现在跟姐回家去。”

    她也是没辙,别的都不重要,先让自家妹子打消自杀的念头,至于其它,以后潜移默化慢慢劝说算了。

    两姐妹终于忍不住抱头痛哭。

    董婉四下张望了两眼,发现好些学生看她的眼神都充满了崇拜。

    在场的学生中,和张萍萍一样是文青的简直不要太多,眼下又不是后世,乍见优美的爱情诗篇,哪里有不喜欢的道理?

    董婉趁着大部分人的注意力还集中在萍萍身上,赶紧领着几个学生走人,闹了这么大的事儿,时间也晚了,她就直接把学生打发回家,孙悦家的司机还帮忙送了送。

    第二日,董婉从床上爬起来去学校,刚一进校门,没走几步,就听见小树林里传来高昂的声音——“……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写得真好,决定了,我要把它抄写下来送给阿亮。”

    “……你和阿亮还没订婚呢,他都没给你写情书,我的娇娇,矜持,咱们女孩子要矜持。”

    一连串的笑语,随风入耳,又轻松又活泼,简直和后世大学里的女生一样。

    “…………”

    董婉哭笑不得,这些女孩子们啊,疯起来也不得了,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这诗句,别管有什么深意,可乍一听,就是爱情诗,一群青春年华的女孩子在大庭广众之下高声诵读,还要写出来送给男孩子,总免不了要招来闲言碎语。

    眼下的时代,女子不易,董婉总有些矛盾。

    肖女士到不觉得是什么坏事儿——中国的女人本性压抑了几千年,如今就是再怎么解放,还不知要花费多么漫长的时光,才能稍稍取得一点儿进步,不说和男人们地位平等,连看起来平等,短时间内也不要想实现。

    “只要谨守本心,不要丢掉自己的气节,我宁愿这些女孩子们大胆一点儿,哪怕他们会因为自己的这些冲动而跌伤,可年轻时候的光阴有限,这些都会成为她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等她们大了,身上的压力也跟着变大,不得不向社会妥协,好歹想一想,曾经有过如此美好的时光,也算不负此生。”

    董婉点点头,心下也敞亮了不少,她一勉强算带金手指的穿越女,还远远比不上人家土著潇洒,真是惭愧。

    不过也正常的很,越是这样的时代,越容易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只她当年都有勇气和那些人同归于尽,现在是白白得来的人生,又何必束手束脚,什么都怕?

    肖女士前面才说,喜欢自家学生的胆子大些,转头就叮嘱董婉:“你先生和那些,咳咳,逆贼有联系的事儿,别与旁人说,咱们学校里都是自己人,我交代她们不要随便张扬,应该没什么,只是你也注意点儿。”

    董婉:“……”

    肖女士笑了笑,稍微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所谓法不责众,谈论的人太多了,朝廷也管不过来,只是咱们没必要去惹麻烦。”

    董婉失笑:“我的校长大人,您老人家放宽心,我也不是见天都惹麻烦的人。”

    前面的故事不好流传,但一首‘致橡树’,让董婉一下子成了校园明星,虽然她以前也比较有名,可像现在一样,从大班到小班,所有女孩子就没有不知道董婉的大名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

    而且渐渐的,不只是在学校了,外面也有人开始传颂这首诗,虽然有很多老学究不承认这是诗,但也有一些文人,隐约开始提起来,认为这就是诗歌,只是和旧诗的形式不同而已,虽然是白话文,却更能表达诗人的感情。

    甚至有人隐晦提出来,现在好些旧的诗陈词滥调居多,终日无病□□,远远比不上这首诗歌更唯美动人。

    争论是比较大,但这些都止不住致橡树被人争相传诵。

    今天董婉上完上午的课,还要和宋编辑碰一下头,商量商量陆小凤系列第二部,决战紫禁之巅出版的问题。

    她第二本马上就要连载完了,现在已经进入倒数。

    “看看,这些都是读者来信,我们编辑部昨天接到两百多封信,都是询问叶孤城究竟有没有受伤,他和西门吹雪谁胜谁负,还是打平的!”

    宋编辑满头大汗。

    董婉看到摊在桌子上的书信也不由失笑:“我还以为所有人都能猜得到,西门吹雪肯定不会输。”

    她写的毕竟是小说,相比于叶孤城,西门吹雪肯定更接近主角,主角不死,至少结尾之前不死,那是小说的定律,这些读者们应该也看得出来。

    不过,引起热议是好事。

    就是不知道结局出来之后,读者们会是什么表情?

    董婉默默想了想自己当初读这一部的时候,貌似好像反应不很大,只是多多少少因为叶孤城一个和西门吹雪一样孤傲冷漠的剑仙,居然卷入红尘俗世中,有些心痛,不忍和失望……

    但她记得自家堂妹,因为爱极了叶孤城,最后决战完了,一个人气得三天三夜不肯吃饭,闹起绝食来。

    呃,这类极端的读者毕竟是少数,应该没多大的影响吧。

    董婉和宋编辑一块儿,先处理了下读者来信,大部分都是由编辑们看过,稍微回几句,只有内容比较重要的信件,才真正递到她眼前。

    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杂事处理干净,宋编辑便把样稿拿出来,让她看一看,校对工作用不着她,有四个编辑连续工作了十几天,就为了逐字逐句地挑错,现在这本书绝绝对对不会出现*ug。

    董婉主要看看里面的插图,还有封面什么的,这次还是要出少量的精装版,封面没再让她画,而是请了个名家绘制泼墨山水画,只有在云中若隐若现的紫禁城,还有天边一道剑气。

    听说那位山水画名家岳先生,还是主动投稿给报社,想为决战紫禁之巅配插图,他的名声极大,报社也是想借借光,好让更多人觉得这本书上档次,不仅仅是一本普通的小说。

    董婉听了也没说什么,有人免费宣传难道还不要?虽然她自己可一点儿都没觉得自个儿写的东西有什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这就是本小说而已。

    样书还可以,封面特别精美,想了想,董婉自己动手,写了‘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几个字,“这几个字也加在封面上吧。”

    她练字多年,字写得还算能看,至少不至于让人一眼就觉得不配这本书。

    宋编辑看了看也说好。

    就这么拍板定下,编辑连忙回去继续做自己的出版工作,茶楼离家最多就十分钟左右的路程,董婉也就没让他送,正好顺便去裁缝店做一套比较正式的夏装穿。

    “不用太着急了,报纸上小说连载,至少要五天才能连载完吧,之后加上宣传的时间,一个月之内能把书拿出来就算是相当迅速了。”

    宋编辑苦着脸摇头,一般版本的书别说一个月,再等三个月也无所谓,可他们总编答应了自家长辈,要尽快把书送去给那几个老人家读,精装版寻常人不会买,买来不是收藏,就是送礼,总编大话都说出口了,现在当然要压榨他们加班加点。

    如此这般一说,董婉顿时失笑——原来看本书也能走后门?

    目送步履匆匆的宋编辑走人,她又坐了半个钟头,喝了点儿茶解渴,听说书先生说了会儿书,就是人家说了两章大金鹏王,她也听得津津有味,还觉得说书先生比后世那些说评书的一点儿都不差,声情并茂的,十分好听。

    吃饱喝足了,她才起身从茶楼出来,顺着颇为古旧的楼梯下楼,走着走着,就听耳朵后面有一阵风吹过,紧接着身子就被撞得歪了歪,手提包让人一把夺走。

    董婉:“……”

    前面的小偷身子瘦小,速度飞快,一眨眼的工夫就混入人群消失无踪,连个背影都没留下。

    “抓……贼!”

    人没了踪迹,董婉这一句呼喊憋在嗓子里没有喊出来。

    周围的人也是半晌回过神,店伙计整个人都懵了,连忙追上来问道:“小姐,可是有什么要紧的东西弄丢了?”

    董婉愣了一下,皱眉,包里几块儿银元到不要紧,几本教材丢了学校还有,也无所谓,可刚刚从宋编辑那儿拿的样书还在里面,这会儿丢了,实在不妥。

    报纸上大结局可还没有连载!

    店伙计的脸色也有些难看,小声道:“小姐,若是没什么要紧的东西就算了,如今世道乱,那些小混混们不好惹,再说,真经过衙门,没什么事儿也要被扒一层皮,衙门那种地方是好去的?”

    附近丢东西的人也不少,大部分都是自认倒霉,很少有人有精力去计较。

    董婉叹了口气,她是没打算特立独行,想了想,先回家一趟,和孙妈妈说一声,就把黄叔叫来,让他送自己去报社编辑部。

    编辑部的地理位置不错,不过,房子就是普普通通的民房,看起来有些简陋,看大门是个老大爷,董婉托他叫了宋编辑出门,结果宋编辑一看见她,顿时吓了一跳,腿脚都有一点儿哆嗦:“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儿?”

    这才碰头,他刚回来不久,董婉就找上门,他一时就不免想得多了些。

    “快,先进来坐。”宋编辑忙领着她先进办公室坐下,又张罗着端茶倒水,殷勤备至。

    不远处宋编辑那些同事们,一个个侧目不已,心里头嘀咕:莫不是老宋看上人家洋学生了?

    董婉是从学生出来,如今她在学校里混熟了,穿衣服也不老是穿得贵气逼人,越发朝着年轻打扮,这会儿乍一看,可不就跟个洋学生似的。

    也因为报社最近报道新闻,有不少什么追求幸福婚姻的男男女女,说白了就是不要家里的糟糠,想换个年轻漂亮读过书的女学生,这事古往今来都不新鲜。

    念头刚转了转,总编也从办公室里迎出门,总板着的那张脸笑得跟朵花似的,同样殷勤备至,把人家小姑娘迎到办公室去,宋编辑顿时成了跟班儿。

    好吧,这女孩子应该是哪个贵族的小姐,地位不低,谁也不敢腹诽他们家总编偷腥,谁不知道那位就是个妻奴,把怕老婆都写在脸上,平日里应酬,都绝对和女性保持距离。

    董婉完全没注意编辑部的人都脑补了什么,她简简单单把刚才遇见的事儿一说,总编登时变了脸色,马上就出去交代排版的人,明天要一口气将决战紫禁之巅完结,其它的文章先撤下来一部分,给它腾出版面。

    顿时,整个编辑部就陷入忙碌状态。

    宋编辑的脸色也不大好,不过还是安慰道:“不要紧,我们托关系找一找,那小偷也许根本注意不到咱们的样稿,他们都是求财。”

    董婉此时也镇定下来,不觉失笑:“是我有点儿进退失据。”

    仔细考虑下,确实不是什么大事,第一,这本书距离结局没有多久,就算有人得到样稿,对报社的影响不大。

    第二,即便是有人提前泄露了结局,好像也就是少赚点儿钱,有什么大不了!

    也许根本就像宋编辑说的,那小偷大字不识一个,完全不认识样稿,就算现在书籍不便宜,他舍不得扔了,回家藏个几天,那本样稿就完全没大用了。

    董婉尽到自己的义务,把事情始末告诉了报社,便和黄叔回家去,宋编辑也没留客,他这边恐怕要乱一阵子,哪里还有心思招待董婉?

    回了家,董婉也没和孙妈妈提这件事,她觉得没什么,说出来恐怕会吓到老人家,指不定她一着急,又要想着买几个人回来护送自己上下班。

    吃过饭,又盯着刘山完成他的功课。

    这些孩子们的课业,一点儿都不简单,连董婉看了也觉得颇有深度,连数学比起后世的小学生,也并不逊色太多。

    看孩子做题,顺便听了一耳朵哪个小朋友喜欢谁谁谁,说长大了要娶某某某当媳妇之类的童言童语当消遣,董婉就回书房认认真真地继续画自己的画稿,画画她是熟手,因为是连环画,也没必要太仔细,速度到比写东西一点儿都不慢。

    没几日工夫,‘流浪记’都画出一小半儿来,画了有一个多小时,董婉揉了揉眼睛,站起身推开窗户,照例看看远处缓解视疲劳。

    然后她就看见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个头不小,趴在屋檐上,应该是一只大野猫。

    董婉住的学校宿舍,周围几个邻居除了她同事之外,大部分也都是读书人,斯斯文文的,那些野猫野狗之类,其实机灵得很,在什么地方不容易被欺负,更容易找到好吃的,它们门清,这一片自然属于安全和平的区域,野猫野狗时常出没。

    隔壁周先生就时常喂猫,他家猫食盆搁在外面一棵大树下,有时候董婉也帮着清理干净,换上新鲜的食物。

    董婉向外一张望,那只大猫蹭一下,就缩到了烟囱后面,借着月光看了两眼,她就不由惊讶——那猫的个头未免太大!

    正迷糊,猫居然飞了下来,落到窗户边上。董婉吓了一跳,哪里是什么猫,分明是个人,还是个男人,长得有些瘦,窄肩细腰,五官却特别深邃漂亮,薄薄的嘴唇,古铜色的皮肤,看着有点儿像古天乐,不过比古天乐长得细腻一些。

    “干什么的!”

    帅哥再帅,也挡不住他属于私闯民宅,董婉哐当摔上窗户后退,扭头就跑,本来还想叫来着,但想一想,家里一个孙妈妈,一个刘山,都不属于能招架的人物,惊动了那两个,更倒霉。

    外面的人却似乎十分冷静,并没有因为董婉的举动做出过激的行为,反而轻声道:“小姐,这是不是你的包?”

    董婉愣了下,一扭头,就见那小帅哥轻轻把窗户推开,也不进来,只是举起一个浅蓝色的手提布包。

    正是自己今天被偷的那个!

    “你别跑了,小心摔倒,我不进去。”那小帅哥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董婉都被惊艳了一下。

    没办法,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性,打望帅哥那是本能,谁不喜欢看帅哥?哪怕你知道这个帅哥可能是人渣,没看见他渣之前,也免不了要多看两眼。

    “是我的!”董婉怀疑这人是那个小偷,不过,小偷好像没他的身材好。

    小帅哥就把包塞了进去:“你看看少钱了没有?”

    董婉打开,银元应该是没有少,她记得自己带了三块儿来着,正好好地躺在包里,问题是最要紧的东西没了。

    “……”

    小帅哥一点儿也不知道董婉瞪着他是什么意思,端着一张一本正经地脸,轻声细语:“你就是董卿先生吧,没想到真是女人。”

    这人感叹了半天,才道,“那本决战紫禁之巅已经被阿武送去给王三爷了,他老人家出三千大洋买,阿武盯了小说报编辑部十几天才抓住机会,他不可能还给你,不过你写东西养家糊口不容易,钱我帮你讨回来。”

    董婉嘴角抽了抽,这几句话信息量好大!

    听这人的意思,那小偷大约本来就是冲着书稿去的,有人花三千大洋要买这本书稿?究竟为什么?

    难道是报社的竞争对手给报社添堵?

    要不然就是出版社搞的鬼?

    董婉想了半天,也想不出理由,这些好像都不大像,那是三千大洋,早知道的话,没准儿她自己去卖,明显这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估计连编辑部这边也不会不同意。

    花这么多钱,买用不了几日就能看到的书稿,除了钱多得的烧手,故意想散财,其它理由都不大成立。

    小帅哥把包还给董婉,也许是见她没有大叫大嚷,也不像是受惊的样子,一时间居然没走,只是离窗户更远了几步,远远地问道:“司空摘星学的是什么轻功?难道是蒲阳孙家的功夫?你为什么不写具体些,都模模糊糊,根本看不出来!”

    董婉:“……”想具体,那得和金大神学习!古大神小说里的武功招数,可没什么详细描写。

    就如小李飞刀,谁知道那例无虚发的飞刀是怎么发出去,又是怎么练习?

    还有陆小凤系列里,陆小凤的灵犀一指,谁知道两根手指头是怎么夹住人家的兵器的?西门吹雪的剑,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只能感受意境,可弄不明白具体的招数。

    董婉叹气,就怕碰上较真的读者!

    随手把窗户锁住,放下窗帘,董婉喊了句:“麻烦你送还我的包……这里是学校附近,夜里巡逻的人不少。”

    等了片刻,外面没有动静,她又打开窗户看了看,已经没有任何踪迹,董婉这才真正放下心。

    第二日,董婉醒过来吃饭,眼睛上就多了两个黑眼圈儿,孙妈妈都给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昨晚又熬夜?”

    “唔。”董婉洗了把脸,刷了牙,细嚼慢咽地开始吃饭,吃了半饱,才笑道,“咱们家雇几个看家护院的吧。”

    孙妈妈一怔:“不是不喜欢别人送你上下班?”

    她是不喜欢,问题是,事关安全问题,不是喜欢不喜欢的事儿。

    “要不,咱家再养条狗,院子不小,空荡荡的也没意思。”

    孙妈妈心里奇怪,不过还是点了点头:“是该养条狗,我还想养一点儿鸡鸭什么的,反正我在家里也没什么事可做,养些鸡,下了鸡蛋就省得出去买,京城物价贵着呢。”

    这么一琢磨,孙妈妈一会儿又想开个菜园子,种点儿菜,一会儿又想出去找个洗衣服的活儿,多赚点儿银钱,董婉由着她想去,吃完饭,收拾干净就准备出门,还没出去,门铃响了。

    不一会儿,孙编辑进门,一眼看到董婉那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吓了一跳,还以为她为丢失的样稿不安。

    “哎哟,我的小姐,您可别着急……事情已经弄清楚了,根本就是您的读者搞出来的乱子。”

    宋编辑连忙解释。

    京城属于纨绔扎堆的地方,王家的老三,在道上人称王三爷,就是纨绔里的翘楚,他在家是老幺,从小身体有些差,家里人也不指望他多有出息,只希望他平平安安长大,守着家业过上一辈子就行。

    这位也是个喜欢玩的主儿,身体不好,脑子挺聪明,能言善道,家里有钱,出手大方,在京城混得很开,黑白两道都给他面子,前阵子这位就喜欢上董卿的陆小凤传奇。

    此人的身体不大好,偏偏对于武功特别向往,家里还请了武师,他也跟着学了几手,因为武师都让着他,外面的那些狐朋狗友,在他面前也多有吹捧,他就总以为自己是个高手,高手,高高手,最爱在外面瞎晃,打抱不平。

    自从王三爷读了陆小凤传奇,惊为天人,从此把里面的陆小凤,西门吹雪,当成自己的偶像看待,不但模仿陆小凤,把胡子修剪的和眉毛一样,还学起那些个风流做派,这还不算,他属于那种同时迷陆小凤和西门吹雪的,今日装陆小凤,对街边的女孩子口花花,明天就扮西门吹雪,做出一副冷若冰雪的模样。

    董婉:“……”她完全可以想象,这是一个怎样的神经病!不认识的,肯定认为他这是精分,也不知道这个时空流不流行精分的说法!

    “王三爷追咱们的小说,追得疯魔了,就拿出三千块的零花钱悬赏,谁要是能弄到全本的决战紫禁之巅,他就给谁三千块。”

    宋编辑也是一头汗,哭笑不得,“这人别看喜欢胡闹,却很重信义,我们编辑部最近也多了不少人盯梢。不过没事儿,王三爷就是想看书,不会把稿子泄露出去的,没必要闹大了让王家脸面上不好看。”

    人家王家为自己的三少爷善后,根本就熟门熟路,三少爷笑呵呵把书稿拿回家,那边的管事立马就知道始末,登门拜访,顺便道歉,解释情况。

    “就当三少爷帮咱们的书免费做宣传。”宋编辑叹了口气,自己安慰自己。

    董婉也笑。

    不过,这到不仅仅是安慰,那个三爷的名声不小,他这么一闹,居然还闹上新闻,连几个大报纸,都刊登此事,有不少本来不看小说的人,听说了这事儿也好奇,忍不住找来看了看,一看就入迷,间接性给董婉增加了些书迷。

    即便没有这些好处,有这样的粉丝,董婉也不会觉得不高兴。

    事实上,托三少爷的福气,读者们提前了好几天看见决战紫禁之巅的结局,可结局一出,大家就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不高兴了。

    不少读者觉得结局很精彩,虽然出乎意料,但看了结局再翻阅前面,每一步都有伏笔,看得紧张刺激。

    也有人完全无法接受,尤其是叶孤城的粉,见到‘偶像’最后的下场,顿时痛哭流涕!

    还有人去寺庙要给叶孤城做法事,有人给他立牌位,还有人给他立衣冠冢。

    种种奇妙的做法,让董婉大开眼界!

    她以前见过的那些所谓狂热读者们算什么,看看人家这个时空的读者,这些才是真爱!

    趁着这股热潮,决战紫禁之巅的大众版书籍开始销售,销量从第一天就很是不低,即便追看全部的读者,还是忍不住买一本回去。

    毕竟报纸都是一块儿一块儿的,而且不容易保存,看起来费力气,真心喜欢的读者,只要经济状况允许,还是很乐意买一本厚厚的书握在手中品读。

    宋编辑把该给董婉的收益,送到她家里,四下看了看便道:“董先生,你要不要雇几个人帮你看家护院?要是有需要尽管说,我帮你找可靠的牙行。”

    这是老生常谈,宋编辑叹气:“以后恐怕董先生您的身份再难保密。”

    董婉心里也明白,既然有人跟踪报社的编辑,顺藤摸瓜摸到她的头上,身份曝露那就是顺理成章,她这个身份,本来也没想过能保密,以后再写更敏感,更要人命的东西的时候,她才会使用另外的,一定不能曝露的假身份。

    “你看着吧,很快就有其它的报纸要采访你,像董先生这样,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成就的女士,可是并不多见。”

    宋编辑殷殷叮嘱。

    董婉皱了皱眉,身份曝光是意料中的事儿,只是,难道眼下这个时空也有狗仔队?她的照片要是登出去……刘家说不得会发现她的身份。

    刘老爷大概早把她给忘了,可后院那些女人们,却不一定能把她抛在脑后,再说,那里还有个‘男白莲花’六少在。

    也罢,虽说应该未雨绸缪,但现在是多想无用,只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她就是有这么个相当相当麻烦的身份,她想换也换不掉,若不是必须要提高社会地位,若不是必须要拥有社会影响力,才能发挥自己那个很不起眼的金手指的作用,其实她应该躲得远远的,逃离京城,过新的生活。

    反正现在的照相机还是那种相当笨重的造型,就算有狗仔,也没本事偷拍,大不了她死活不拍照,先拖一拖。

    真到了不能拖的时候,她也不怕,前阵子看新闻,还看到有女子要和自己丈夫离婚的八卦新闻。

    虽然眼下这个时代,女人要离婚是绝对的新鲜事,被人诟病,被人不耻,但毕竟是有了,再说,她这种情况,连离婚都用不着,又不是卖给他们刘家了。

    即便想得开,可晚上睡觉,董婉多多少收有点儿失眠,爬起来喝了杯牛奶,不觉苦笑——不是一开始就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她已经比别人要幸运很多,何苦为了还没有发生的事情纠结?

    要不然,干脆主动去刘家说清楚?哪怕示弱,要一纸休书也好!

    董婉也就是琢磨琢磨,终究不能去,她虽然年轻,不大了解男人,却也知道,别说这个时空,便是放到二十一世纪,还有男人认为妻子是属于自己的,他可以外遇,可以找小老婆,可以离婚,但即便离了婚,妻子也不能嫁给别人!

    眼下这个时空,她完全能够想象得到,刘老爷听说曾经属于自己的小妾不要他了,要走人,他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本来不要的东西,如今会丢掉,也一下子会变成香饽饽。

    董婉叹了口气,不是她自恋,实在是这是男人的天性,而通过她那一点儿关于刘家的记忆,她真不觉得,刘老爷会是个大度的好男人。

    一时睡不着,董婉干脆就又抽奖玩,她现在是一郁闷就抽奖,总觉得郁闷的时候,更容易抽取好东西。

    一连抽了几次钱,随手把银元扔着玩,又点了一次抽奖,指针落在消耗品上,董婉的目光停了停,这次的消耗品居然是金色的。

    她还是头一次抽到金色的东西,以前大部分都是白色。

    打开看了看,那居然是一张卡片,泛着一丝金色,看起来很普通,董婉打开简介看了一眼,脸上顿时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还有这种东西!?

    卡片的名字比较古怪,一连串字,叫什么‘贵人牌烦恼清扫机’,但看简介,却是个非常实用的东西,上面甚至标注了绝对稀缺的字样,应该很难抽到。

    只看介绍的话,董婉将信将疑,主要是这东西实在太过奇幻,不过,好像系统本身就挺不科学的。

    但她抽到的这些,无论是记忆药片,还是什么神香,速度手环,虽然神奇之极,却并不算特别的虚无缥缈,作用于自身,还算可以想象的东西。

    这张卡片,董婉第一次觉得,无法想象使用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