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章 遇上变态竹马的小青梅66

翡翠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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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诛旗下的娱乐公司。

    名叫,漫天繁星影业。

    这名字,取得似乎比丰千酒还要更加明目张胆。

    漫天繁星影业其实早就已经注册好,而且还开设了大半年,只是一直声名不显而已,因为没有签几个艺人。

    阴诛回国,漫天繁星影业立即声明大噪,是因为国际女星祝玉心回国发展的第一步,就是加入漫天繁星影业。

    祝玉心是谁?

    是国内那么多女明星中,唯一一个在国外闯出了名堂的,而且还在外国的影视圈,地位不低。拿了好些国际化的大奖,是近些年来,盛传的国人之光。

    她在国外发光发热的时候,国内就有影迷期盼着,祝玉心什么时候能回国内发展?

    当时,并没有人觉得祝玉心会回国发展。

    毕竟对于国内明星来说,闯进国外的影视圈难比登天,就好比是得到成仙了。

    祝玉心的起点,就站在国内明星的终点上,是绝大多数国内女明星终其一生都达不到的。

    她有必要回国发展吗?

    根本没必要啊。

    却不料。

    祝玉心竟然真的突然回国发展,而且还加入了一个名不见经转的小娱乐公司——漫天繁星影业。

    阴诛回国的时机,恰好是在繁星和丰千酒的热搜,还有余温的时候。

    普罗大众本就对他这个苦情竹马感兴趣,在这个节骨眼上,他再高调回国,简直是再合适不过的时机。

    借助祝玉心的名气,推了一把漫天繁星影业,让它被所有人所知晓。

    同时,漫天繁星影业这个公司名字,又能让人很好的联想到他的小姑娘……

    很好。

    很完美。

    这么多年过去,阴诛算计人心的本事照样没变,甚至比起以往来,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正如他所算计的那样。

    他这么一回国,直接将繁星再次送上热搜。

    而他自己,也获得了不输于丰千酒的关注度。

    漫天繁星影业在祝玉心官宣加入的同时,另外有十几二十位知名影星歌星宣布加入。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一跃成为业内巨头之一。

    普罗大众,都是八卦的。

    他们不知道阴诛在国外究竟发展得有多好,也不知道比起丰千酒来,这个年轻人究竟有没有可比性。

    反正,落在他们眼里,阴诛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年轻才俊。

    而且还对时繁星,情根深种。

    一时间,无数年轻女孩儿觉得深受狗粮之苦。

    纷纷在网上发问:

    请问,怎样才能投胎投得跟时繁星一样好?

    时繁星究竟有什么魔力,能同时吸引到两个这么优秀的男人?

    所以,阴诛这么声势浩大回国,是打算正式向丰总宣战吗?

    两男争一女的戏码,是否即将激情上演?

    所有人都只想着看热闹,也没想过,繁星这个当事人,稀不稀罕阴诛这种声势浩荡的“喜欢”。

    星崽叹气:他们都蠢。

    根本看不透,阴诛是个什么样的人。

    既然拥有正常人的智商,那为什么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呢?

    拿着智商不用,给她小星星好不好鸭?

    搜神号附和:【这世上,总应该有一部分蠢货,才能衬托出真正的聪明人。】

    【你觉不觉得,那个叫祝玉心的,跟你长得有点像?】搜神号问道。

    繁星打开手机搜了一下:狗,你也蠢。

    搜神号生气气:【好好的,骂狗干什么?】

    繁星继续骂:蠢得我小星星,都不想骂你。

    搜神号心有不甘:【给一个骂我的理由,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繁星:有些事,知道,不一定要说出来。你不说,我就不知道她,跟我长得像了鸭。

    知道了,多膈应鸭!

    尤其是,有一个跟自己长得很像的人,出现在阴诛身边。稍微想一想都知道,那个讨厌鬼,打的是什么主意?

    恶心心。

    …

    …

    阴诛回来后忙了几天,便立即跟时父和时母说了,要前去拜访。

    时父时母二人知道自己养了多年的少年要回来,心里可谓是五味杂陈。

    说实话,他们后悔了。

    早知道当年啊,就不应该为了讨好丰千酒,而逼着阴诛那孩子远走异国他乡。

    丰千酒……

    唉,真是不提也罢。

    虽然那是丰家鼎鼎金贵的小少爷,可时父时母还是觉得颇为不满。

    明明出生那么尊贵,按理来说家教应该挺好才对,可偏偏,这位丰家小少爷完全不懂得,什么叫人情世故。

    之前还没跟繁星在一起的时候,不照顾一下时家,还能说情有可原。

    这都跟繁星在一起这许多年了,竟然愣是没有要照拂时家的意思,你说是不是很不通人情世故?

    追人家女儿,竟然连岳父岳母都不懂得讨好。

    若不是因为丰家财雄势大,他们根本不敢得罪。

    要是换做其他年轻人的话,只怕早就被他们喷得狗血淋头了。

    繁星那孩子……

    因为是自己亲生的女儿,所以也不好骂得太过分,只能恨铁不成钢地说一句,养不熟的白眼狼。

    简直是个小畜生。

    让她旁敲侧击,吹一下枕边风,让丰千酒照拂自家。

    结果她当耳旁风,一连好几年下来,愣是没为家里谋一点福利。

    你说养这样的女儿有什么用?

    现在倒好。

    既没有从丰家身上捞到好处,又跟阴诛这孩子关系疏远了。

    就从来没做过这么亏本的买卖。

    也得亏是阴诛,出国好几年,跟他们好像一点生疏都没有。

    进门就喊时爸爸时妈妈,只差没将夫妻二人,喊得老泪纵横。

    “阴诛啊,你这些年在国外,过得还好吗?”时父是个心思极为活络的。

    他这辈子,就繁星那么一个女儿。

    繁星若是跟了丰千酒,那就等于彻底打了水漂,对时家一点助益都没有。

    阴诛的前景,比起丰千酒来,兴许有所不如,但至少他对时家有感情啊,对时家的生意多少能有些帮助。

    “在国外过得还挺好的,多亏了时爸爸和时妈妈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所以我才能在国外白手起家。”

    “那现在……有女朋友了吗?”时母试探性地问道,“要是有的话,带回来给时妈妈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