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激烈的群斗

姓易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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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和贵》的一个堂口,对上了《福记》的一个堂口。

    两边社团都没有再度扩大战局的打算,只是任由小东北他们对着干。

    无论输赢,只要他们泄出这口气就好。

    当然,明眼人都知道,大屯这次是他妈的死定了。

    “难道老大是要我死?!!”大屯在看见傻哥冲着他狂奔的时候,腿肚子已经开始打颤了,他自认是干不过二哥跟傻哥的联手,毕竟他自己也不是靠打字上位的混子。

    想起九龙东平常的冷淡,大屯觉得吧,这次的事很可能是九龙东在背后搞的鬼,想要借着小东北他们的手干掉自己。

    实际上他漏想了一点。

    整件事都是因他而起,也是这孙子自己作死,踩在了大傻他们的头上。

    你自己办出来的操蛋事,现在让社团给你收场?!我操你快别逗了!如果不是顾及面子九龙东还真想直接收拾他一顿。

    在这个刚刚稳定局势的新河区里,你他妈也敢点这第一把火?!想出名想疯了吧你?!

    九龙东最喜欢的手下,就是有本事没野心的人。

    九龙东最讨厌的手下,就是没本事有野心的人。

    在他提拔大屯上位的那天,九龙东就跟肥犬说过了,这个人,早晚得除掉。

    他太看重名声了,喜欢惹是生非的手下,九龙东很不喜欢。

    “堵住小东北跟大傻!!!快!!!”大屯也知道这次的大战必须得硬着头皮上,要是他敢有跑路的心思,估计九龙东能弄死他。

    当着道上这么多人的面跑路,这脸可不光是丢你的这么简单,连带着《福记》都让你给抹黑了!留着你还有什么用!?

    九龙东的想法大屯能猜出来,所以他现在也要开始玩命了。

    妈的,谁不想活着?!

    或许在这次死斗之中,他明白了,有的事真不能乱惹。

    场中一片混乱,不断有人发出惨叫,也不断的有人倒下去。

    在场外,有许多社团的内部人员在看热闹,除开《东和贵》跟《福记》两家当事社团之外,还有《东北帮》的大虎子,《百联胜》的堂主恐龙,《胜义安》新上位的堂主王铁海,等等一系列的社会大佬,都在现场看这一次死斗。

    他们来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闲了,新河区最近稳定得让人蛋疼,实在是无聊,所以就来看看热闹。

    二是好奇,他们想来看看,传说中的《东和贵》悍将究竟有多猛。

    这些前来看热闹的都是社团的二把手,与二哥傻哥他们一样,都属于本地市区黑道的第三代人物。

    黑道不存在永远的朋友,只有争夺不完的利益。

    小东北、大傻,他们都跟自己一样,同是第三代黑道团体的人物,也就是说,以后早晚有为了钱而对上他们的时候。

    许多人都这么想,所以他们今天就来了现场,都想看看这两个所谓的悍将,究竟厉害到了什么程度。

    傻哥是个实在人,他是绝对不会让人失望的。

    当在场的人眼睁睁的看见傻哥伸出手抓住了一个壮汉,右手一甩,人就凭空被甩飞出去砸在人群里的时候,他们的表情都凝重了。

    我操,还真他妈是悍将啊,这力气.......

    “哑巴,你干嘛去?”老跛子这边正看得过瘾呢,只见哑巴背着个枪袋子就往战场那边走,急忙叫住他:“你不会是去帮忙的吧?!”

    哑巴摇了摇头,做了几个手势,然后用眼睛瞟了一眼《福记》那边的某些人。

    “我跟你一起过去,妈的,我倒是要看看,谁不守规矩。”

    那些人都是肥犬的手下,他们在看见大屯这边形势一面倒的时候,就跃跃欲试的想要上去拉偏手帮忙,毕竟都是一个社团的啊,一损俱损,可不能丢了整个社团的脸啊。

    见老跛子跟哑巴两个人走了过来,肥犬脸色一变。

    “老跛哥。”肥犬恭恭敬敬的打了个招呼。

    “胖子,你可得看住手下啊。”老跛子平平静静的说道,一瘸一拐的走到了肥犬身边,眼神冰冷的说道:“要是有人敢上去插手,那就别怪老子今天要撒疯弄人了。”

    肥犬脸色有些发红,大声的朝着那些虎视眈眈的混子吼道:“操!!!都给老子退回来!!”

    哑巴抽着烟,坐在《福记》的一辆轿车的车前盖上,眼神平静的扫视着周围,只要有人敢上去拉偏手,他今儿就敢拿那人的脑袋祭天了。

    “妈的,你们动一个试试!”哑巴不能说话,但任谁都能从他的眼里看出这句话。

    肥犬可知道随便乱来的后果,他这边带来的人就有近两百个,哑巴跟老跛子带来的人起码比他多一倍,直接占据了废弃工厂的外围。

    如果真的打起来,今天的事就大了,很可能连白道都得来找他们麻烦。

    场中,二哥跟傻哥正在迅速接近大屯。

    现代黑道的聚众斗殴跟古代打仗很相似,两边人数差不多的时候,拼的就是一个气势。

    二哥他们带来的这一群人,全都是经常跟着二哥跟傻哥办事的,作为领头的人物都能这么猛自然就带动了下面的气势。

    许多人都对二哥他们有盲目的信任,也算是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吧。

    跟着大傻哥和东北哥砍人,绝对是不会输的。

    更何况老三的这件事直接点燃了他们的怒火,个个都是拼着命的往大屯那边冲,不是为了争名夺利的想立功,只是单纯的要砍死大屯而已。

    仅此而已,直接把大屯那边的人给镇住了。

    大屯那边本来还战意高昂得不行,可在这群眼睛通红的混子冲击之下,不到十分钟就有了土崩瓦解的形势。

    “妈的!!!”二哥一刀砍在挡路的混子胸前,等那人倒下后,他大吼了一声:“都给老子冲上去!!!干死大屯这个畜生!!给老三报仇!!!”

    “知道了东北哥!!!兄弟们上!!!”

    在这种时候,二哥没有喊所谓的干死对手荣华富贵这类的口号,而是非常直接的说是报仇,就这一点,直接点燃了许多混子身体里的血性。

    这他妈才是江湖啊,快意恩仇,义字当头。

    “快挡住他们!!!快!!!”大屯到现在都没有砍倒任何一个人,自己手上的刀,连一点血迹都没有沾上,这说明了他压根没怎么动手,反而一个劲的在往后退着,希望寻找到机会一举格杀小东北他们。

    “大屯!!!我*!!!!”傻哥疯狂的吼着,如同一个人形机械一般,他砍人从来不讲究什么技巧,就是拼的两个字,力气。

    要么就是别人的反应速度跟上了,用刀挡住了傻哥的刀,一般来说这种下场就是虎口震裂,除非他是肥犬那种有实力的人。

    如果对方的反应速度没有跟上,下场就更加直接了。

    砍哪儿掉哪儿,让傻哥一刀砍在手上,那么你肯定要掉个零部件,但要是砍在脑袋上,那么你就得脑震荡了。

    毕竟头骨是人类身上最坚硬的骨头之一,傻哥不可能一刀把人脑袋劈成两半,顶多就是把刀砍下去嵌在人脑袋里,在那人脑震荡产生眩晕感而失去战斗力的时候,再费点功夫把刀给拔出来。

    这种笨拙的战斗方式,一直都让二哥嗤之以鼻,因为他觉得吧,既然力气都有这么大了那么完全可以选择轻松点的战斗方式,绝对可以让战斗结束得更快。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傻哥的砍人方式在市区独树一帜,可以说只有他是玩的这种套路,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压根没人敢跟他对刀,除非是肥犬老跛子这类的人物,否则的话,一般看见傻哥动刀对面的人就得脚软了。

    二哥砍人还是老套路,哪儿能最快让人失去战斗力就砍哪儿。

    反正他算是看明白了,你不把人弄得倒下,那么他就得继续追着你砍。

    所以他砍人的时候,一般选择的下刀部位都是下三路,大腿小腿选着砍,深得老跛子这位前辈的真传,在老跛子的教育下,二哥学会了许多实用的技巧。

    特别是在群斗之中,在一打多的局面下,这些技巧更是管用。

    一刀下去,正中下三路的要害,人肯定会随之倒下,特别是在砍断人的韧带之后,那么对方的倒地是必然的。

    随之二哥就是抬腿一脚,把人踹到一边,继续选择下一个目标。

    除非是二哥没抓住机会让人反应过来了,才会退而求其次的正面跟人对刀,当然,他的挥刀力度也不是普通人能挡得下的。

    在这时候,二哥忽然被几个混子给围住了,而傻哥则已经冲进了人堆里,继续向着大屯的方向狂冲,虽说他身上已经多了四五道伤口,可他却没有丝毫减慢速度的迹象,反而越冲越快......

    “妈的。”二哥骂了一句,一心就想着跟上傻哥,免得这大傻子杀红了眼,让人弄得阴沟里翻船了。

    只见二哥此时猛地往前一窜,迅速弯下了腰,横着一刀,从某混子的膝盖下方拉了过去,那人瞬间往前一倾,身子重心已经不稳了。

    “你们办了他们!!!我跟着大傻进去!!!”二哥冲着身后的人吼道。

    “知道了东北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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