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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骨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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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宇辰知道夙夜受伤了,却不愿意去想象他伤得有多重,又有多痛。

    夙夜在用自己单薄的身体保护他,没有什么,比这个事实更令他震惊。

    好像有一把锤子,重重地砸在了他的心脏上。

    二十年来,他习惯了一个人。

    从来没奢望过,有个人会不顾一切地保护他。

    夙夜是真的在乎我,不是做戏,不是敷衍——欧宇辰想,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个笨蛋,愿意保护我,甚至把我看得比他自己还重要。

    真是,愚蠢到了相极点,也可笑到极点。

    ***

    十分钟后,一楼的客房里。

    夙夜安安静静蜷坐在床上,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瞅着床单上的格子花纹,木然地发呆。

    欧宇辰站在他身后,弓着身子,给他检查背部的伤口。

    睡衣没办法直接脱下来,因为有几块烧得滚烫滚烫的碎片,是直接“拍砸”在他后背上的。

    高温熨烫的结果就是,碎片、衣服和皮肉粘连在一起了,根本分不开。

    欧宇辰脑筋转得快,出手更快。

    嗯,简直可以用快、稳、准、狠来形容了。

    他先用剪刀把睡衣的其他部分剪掉,再用钝头镊子,把插入皮肉的碎片,一块一块□□。

    他自认,向来冷静自持、心硬如铁,想当初亲眼看见孪生兄弟的尸体,也不曾动容,现在,看着夙夜白皙、瘦削的裸背,却不禁涌起复杂的情绪。

    夙夜实在很瘦,两片蝴蝶骨都支了出来,一根根肋骨,清晰可见。

    皮肤是没有血色也没有光泽、亚健康的苍白。

    可就是这样一副单薄的小身板,刚才居然在竭力保护他。

    欧宇辰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感想。

    清理出碎片的伤口处,不停地淌着血,周围皮肉呈现出红肿发亮的烧灼伤,显然都烫熟了,很是怵目惊心。

    欧宇辰知道,动作越慢,夙夜越痛苦,所以下手极其利落,很快把插入的碎片一一清理干净。

    剩下和皮肉粘连在一起的部分,索性把衣服连同烫熟的皮肉一起剪掉。

    “呜!”剪刀割入血肉的瞬间,夙夜短促地闷哼了一声,马上咬紧了嘴唇。

    “痛就叫出来。”欧宇辰瞥了他一眼。

    夙夜咬着嘴唇再也不肯吭声,只是拳头攥得更紧了。

    他脸颊本来就苍白,现在更是全无血色,呈现出半透明的惨白,豆大的汗珠顺着脑门往下淌。

    “你呀,就逞强吧。”轻轻叹了口气,欧宇辰麻利地给他消毒、上药、包扎,很快处理完伤口。

    匆忙间只找来件洛梓洋的衣服,套在夙夜身上,松松垮垮的,极不合身。

    欧宇辰一边给他系扣子,一边突然开口问道:“为什么要救我?”

    他的目光,深邃、复杂、凝重,让夙夜有种被看穿的错觉。

    沉默着,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

    幸好,欧宇辰也没有追问下去。

    为什么要救他呢?

    夙夜自己也很难解释这个问题。

    他记得读小学的时候,有位同学送给老师一盆白色水仙花(注1),老师把它摆在讲台旁边的窗台上。

    第一眼看见,夙夜就喜欢上它,每天给它浇水,为它除虫,为它擦拭叶子,帮它转动花盆,让它能更均匀地享受到阳光的照射。

    它不属于他,永远也不会属于他。

    但是,这不影响夙夜对它的喜爱,和一心一意的照顾。

    他用欣赏的、眷恋的眼光,每天千百次地抚慰它。

    它不知道,也不可能会在意,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为它付出的那些情感,对它的喜爱和欣赏,全部都是自己的事情,根本与它无关。

    他在毕业前夕的作文里写到:“我喜爱的水仙花,我希望它每年每年都能灿烂地开放,即使我再也不会看到。”

    他永远也忘不了第一眼看见欧宇辰的情形,夕阳鎏金似火,青草茵茵。

    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少年,迈着散漫闲适的步子,向他款款走来。

    像呵护那盆水仙花一样,他想呵护欧宇辰的骄傲、冷漠和幸福,即使那幸福没他的份。

    是的,冷漠。

    没有人,比夙夜更能看清人心和人性中最差劲的一面。

    他清楚地知道,欧宇辰从骨子里就是个冷漠、寡情的人,但那又怎样呢?

    像欣赏那盆水仙花一样,他欣赏着这个外表无比优秀的少年。

    这种欣赏是不需要理由的,假如有一天不再在意了,也不必费心找借口。

    就像我们喜欢某一个演员,喜欢某一处风景,甚至是喜欢某一棵树,只是单纯的喜欢,而从未想过要据为己有。

    他不过是,顺应自己的心意罢了。

    十几分钟后,消防车和警车几乎是同时呜呜叫着赶到。

    这栋小楼是博宇旗下建筑公司承建的,给自家老板盖房子,质量当然没得说。

    可是再结实,也架不住这么折腾,连烧带炸,二楼的三分之一,几乎都变成了废墟。

    最惨不忍睹的,是欧宇辰的房间,连楼板都炸出个大窟窿。

    火势很快被扑灭,消防车也随即离去,只剩下负责勘验现场的警察、法医和技术人员,出来进去的忙个不停。

    ***

    勘验完现场后,警察准备做笔录。

    孙启森又坐在了昨天曾经坐过的位置。

    这回他旁边,除了孟彦名,又多了名矮矮墩墩的中年警察,脸膛黑乎乎的,脖子又短又粗。

    看样子混得不怎么样,一把年纪了,警衔还没有孙启森高。

    一双小眼睛,倒是炯炯有神,一直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夙夜。

    这不奇怪,很多警察初次见到他,都是同样的反应:好奇、纳闷,然后是难以置信——没搞错吧?他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少年神探?

    夙夜对他咄咄逼人的目光视若无睹,欧宇辰倒是有点不高兴了,不过没表现出来,拉着夙夜,落落大方地坐在他们对面。

    因为背部受了伤,不能往后靠。

    夙夜身体微微前倾,双手像基督徒祈祷那样,交叉而握,搁在膝盖上,低垂着头,用恍惚的目光,愣愣地看着地板。

    这回站在他俩后面的,只剩下洛梓洋和忠叔了。

    “夙夜,你哪里不舒服吗?”孟彦名皱着眉头,问道。

    不只是他,所有人都看出夙夜不对劲,小脸煞白煞白的。

    室内没有开空调,他却一直在流汗,头发湿哒哒的,跟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夙夜兀自盯着地板发呆,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代他答道:“他背部受伤了。”

    “要不要我帮忙检查一下?”孟彦名提议。

    夙夜摇摇头,表示不需要。

    欧宇辰稍微思考了下,自认为对伤口的处置,还是没问题的,也喂夙夜吃了消炎药,没有疏失遗漏的地方,就没吭声。

    孙启森见夙夜吃苦头,打心眼里高兴,清清嗓子,颇为愉快地说:“现在我们讨论一下案子。

    虽然详细的勘验报告还没有出来,不过,我们警方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人为的纵火事故。”象是要让大伙都听清楚似的,他刻意放慢了语速,每一个字,音都咬得很重,“既然是人为纵火,就需要找到犯罪嫌疑人。

    我怀疑,凶手就在你们当中。”

    “不可能。”欧宇辰立刻开口否认。

    “为什么不可能?”孙启森反驳,“我们警方不会做出毫无道理的臆测。

    夙家的安保做得非常好,院墙修得很高,我试过了,徒手攀爬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更重要的是,院墙外面就是繁华的大马路,即使是深更半夜,也常常有车子和行人经过,很难悄无声息地攀墙而入。

    从大门进来更不可能,那里安装有监控摄像头,一下子就会被发现的。”

    被他的推测吓到了,忠叔紧张地瞅瞅这个,又瞧瞧那个,大概是在观察谁更象是纵火犯。

    洛梓洋倒是面不改色,一副坦坦荡荡的架势。

    欧宇辰没吭声。

    夙夜呢?依旧盯着地板发呆。

    孙启森的眼光,在他们几个身上,慢条斯理地溜了一圈,继续说道,“还有,起火的房间在二楼。

    你们家二十四小时都有人。

    除非凶手会隐身术,否则,这么偌大的一个院落,他要怎么登堂入室,上二楼纵火,又神秘地离开,却自始至终,没有被任何人看到,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呢?

    火灾是在今天早晨七点左右发生的。

    我们警方现在需要了解的是,早晨七点左右,你们所有人的行踪。

    喏,洛梓洋,先从你开始吧。”

    洛梓洋不紧不慢地说:“我六点钟准时起床,一直在一楼打扫,直到听见兰姐的叫声。

    嗯,当时我在收拾书房,整理书架上的书,听见叫声以后,赶紧扔了抹布,匆匆忙忙跑上二楼,正撞上宇辰少爷从夙夜少爷的房间里出来。”

    “你不是管家吗?为什么还要做打扫的工作?”孙启森提出质疑。

    “你也看到了,我们家的工人只有兰姐、忠叔和我三个。

    这么大的院子和宅子,指望兰姐一个人全部打扫干净,是不现实的。

    所以兰姐只负责打扫二楼,其他楼层和院子,由我和忠叔打扫。”洛梓洋解释道。

    “你们家还真是人尽其用,一点也不浪费。”孙启森语带嘲讽地说,又问道,“有人能做你的时间证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