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我就是我

金不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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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奔向未来的日子里,米国《时代周刊》上是这样评价他的。

    二十世纪在东欧还有北美,曾经有两个男人,以其铁血的手腕和非凡的力量,博得了无数人的尊敬,博得了无数人的敬畏,被人们称为教父,他们分别是意小利黑手党第一代老大,和米国黑手党第五代老大。

    本以为,在他们俩之后,世上再无人可得此称谓。

    而在新的时代,二十一世纪里,有一个男人,再次被冠以教父的称谓,并且他的烙印穿插了不止一个时代,他的门徒遍布全世界,他的影响力不仅仅在局限于某一地,或是某一个国家,他的教众比中世纪时的梵蒂冈相比更多。

    而这个超越前人,后无来者的男人,叫做白慕。

    此时此刻。

    在翰城金莎大厦的房间中。

    白慕站在窗边喝着酒,满是风情的王瑶走到了他的身边。

    “为什么选我?你怎么知道我会为你做这件事,成为你搏击俱乐部的人?”

    白慕听到王瑶的话,转过身来。

    露出了一个笑容,一只手抬起了王瑶的下巴。

    满是侵略性的动作和眸子,让王瑶屏住了呼吸。

    林可儿和周钰鹏看着这一幕,周钰鹏心里只有佩服,林可儿则是有些不舒服,孔雀则是皱着眉头思考着什么,

    白慕缓缓的吐出几个字。

    “因为我不是在请求你,也不是在希望,而是我在要求你。”

    王瑶在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有一种无法挣脱的感觉,面前的这个男人,似乎能够看穿自己的心,似乎能抓住自己的心,让自己无法动弹。

    王瑶是一个猎手,是的,一直以来,她很喜欢去征服男人,在她看来,男人是猎物,但是在这一刻,她却有一种感觉,自己还没有出几招,就被面前这个男人给征服了,不是性需求的征服,也不是物质的侵略,更不是精神的慰藉和交流。

    更像是,本能,本能的被白慕征服,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是面前的这个男人,真的给了自己这种感觉。

    “那你是需要我出卖自己的身体咯?”

    白慕笑了笑。

    “你是光之部的第一任部长,怎么会要求你去出卖自己的身体,你需要做的,就是游刃有余的在那些达官贵人,土豪大佬们之间的联系负责人,他们的上司。”

    王瑶微微皱了皱眉头。

    “白慕,你真可怕。”

    “何谈可怕一说。”

    “你真懂人心。”

    “也许吧。”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活在世界上,都有压力需要发泄,都有需求需要满足,特别是很多在经济体制下社会中有着很不错地位的人,对他们来说,很多东西,都早已无法满足他们的追求了。

    人活在世上,不仅仅有需要,有需求,举个例子,有的时候,还需要优越感,展现优越感,是每个人的正常需求,就拿万强来说,他就喜欢展现自己有钱,因为他的生活,说的直白一点,他找不到其他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存在感。

    而白慕的搏击俱乐部,则是要以暴力和性这两样人类的本能为切入点,来将这一类人聚在一个圈子里,以利益,合作,*,贪婪等等维系关系。

    白慕要的,不是一两个人的小圈子,更不是十几个人的搏击俱乐部,而是有一天,通过这样的开局,聚集无数人在自己的手下,所以在这一刻,王瑶觉得白慕很可怕,因为白慕直击人性的阴暗面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搏击俱乐部如果可以做好,你应该清楚,这可以让你拥有什么,达到什么。”

    “我知道对你一时间来说可能有点难以接受,你如果有想法,就打我的电话。”

    王瑶思考了许久之后,满是风情万种的笑了笑。

    在其他人看不到的情况下,伸出手,抓住了白慕的下体。

    白慕顿时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你这个妖精,以后你可要洁身自好一点,因为说不定哪一天,你就是我的女人了。”

    白慕凑到王瑶的耳边说道。

    王瑶咯吱一笑,花枝乱颤。

    “白弟弟,我怎么感觉你不行呢?”

    王瑶扯了扯白慕的领带。

    说个真心话,王瑶是第一次见到白慕这样的男人,对自己竟然能按耐住,特别是有过一次擦枪走火的经历,一般男人,早就找机会怎么着也要跟自己发生点什么。

    而白慕除了那次*,就再也没有找过自己了。

    是的,白慕很有自制力,这一点,让王瑶感觉有点害怕。

    因为自制力这三个字,对一般的男人来说,就代表了金钱,就代表了权利。

    对帝王来说,就代表了王者风范。

    “我很洁身自好的。”白慕笑了笑。

    王瑶冷哼了一声,婀娜多姿的离开了房间,临走时看了几人一眼。

    孔雀紧接着也离开了,和白慕约好第二天见面。

    林可儿冷哼了一声,“我要回家。”

    白慕开着车,先是送周钰鹏回到了家。

    紧接着和林可儿两个人走在路上。

    林可儿坐在副驾驶座上,从倒视镜里看了一眼白慕,白慕这一刻也看了一眼林可儿。

    “白慕,我发现我越来看不懂你了。”

    “怎么了?”

    “开始,我以为你是一个很能打的保镖,后来,我以为你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商人,然后,我以为你是一个可怕的疯子,而今天。”

    白慕看了一眼林可儿,“今天怎么了?”

    “如果说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有的人是一本菜谱,有的人是旅馆登记册,有的人旅游风景图,那么,你是什么书。”

    “我一直觉得,人活着简简单单的,不需要有多少作为,就挺好。”

    白慕听到林可儿话,没有说话,而是继续开着车,点了一根烟。

    许久之后。

    白慕才缓缓的回答道:“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就像有的人喜欢洋葱配大蒜,有的人喜欢青菜加韭菜。”

    林可儿瞥了一眼白慕。

    叹了一口气。

    “你有时候让我感觉可靠,有时候让我感觉温暖,有时候让我感觉踏实,但有时候,也让我感觉神秘,感到可怕。”

    “看不清,摸不着,抓不住的感觉。”

    林可儿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句话暴漏了自己的心,间接的说明了一个问题,她在乎白慕,她喜欢白慕。

    白慕听到林可儿的话则是想了想说道。

    “这些都不重要,林可儿你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么?”

    白慕满是磁性的声音说出了一句让林可儿难忘的话。

    “不管是你,还是美艳,还是沈蓉蓉,韩小雅,还是赵锦辉,还是江老,还是周钰鹏,不管是谁,哪怕是天下人。”

    “今天,你也许看错了我白慕,又或许看对了我白慕,但是,明天,你依旧看错了我白慕,或是看对了我白慕。”

    “如果后世的历史书上,也看错了我。”

    “但,我,永远都是我,我从来都不怕别人看错我,更不怕别人怎么看我。”

    “最重要的就是,因为我永远都是我,所以你们不需要看错我也不需要看对我,你们只需要知道,你们是我的朋友,是我所在乎的人们,知道这个,就行了,其他的,管那么多有用么。”

    林可儿笑了。

    露出了一个开心的笑容。

    “那看来白总你是一个很有良心的人咯,很有爱的男人咯。”

    “哈哈,你可以理解吧。”

    “那我是不是作为白总你的朋友,你在乎的人,应该感到骄傲一下,自豪一下,窃喜一下?”

    林可儿满是调侃的说道。

    “能别糟蹋我么,都老熟人了,糟蹋我有意思么。”

    到了家之后,林可儿就住在白慕的对面。

    打了一个招呼便各自回到了房间里。

    第二天的正午。

    翰城的一个废弃工厂中,四楼。

    白慕站在空荡荡的楼层边,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心中满是感慨。

    而白慕的面前。

    站着四个人,为首的是孔雀,还有三个男人。

    四个人都是一脸敬畏认真的看着白慕,看着这个男人。

    孔雀的心里满是好奇,还有复杂的情愫。

    白慕今天要教他怎么来完成对搏击俱乐部暗之部人手的集结,这是好奇,而更多的是,看向白慕的眸子,满是柔和。

    也许是因为她叫做孔雀,是一个打黑拳的苦女人,也许是因为她一直接受过的温暖太少,所以当白慕的霸道和温柔突然入侵时,那一丝温暖就让这个眉眼满是锋芒的女人,溃不成军。

    四个人站直了身子,只看见白慕在楼层边吹了许久的风之后终于回过了头来。

    “你们知道这个地方,对我有什么纪念意义么?”

    四个人摇了摇头。

    “大约三四年前,我跟你们一样,都是同一类人,说的矫情一点,世界对自己不太好的人,这个地方,当年我差点死在这里。”

    孔雀屏住了呼吸,三个男人都是一言不发,满是好奇和敬畏。

    “当初我穷到身无分文,在这里,差点肾都让人给割了,世道不仁,度人心如就猪狗,转眼这么几年过来了,就跟做梦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文。”戴着眼镜看起来瘦瘦高高,很是斯文的男人说道。

    “你呢?”

    “我叫程霜。”一个两米高,肥胖到了极点的胖子说道,声音满是尖锐,很娘。

    “我叫朱焕。”

    白慕扫视了四人一眼。

    “你们为什么来到这里?”

    四人一愣,语塞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