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掩身山树

鸡丁爱马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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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王爷越说越来劲,又指着山口下头的队伍道:“这群人打扮成这样出去,可以了!地方上的兵丁穿着草鞋披着破布条儿就送给朝廷呢!栋勋有一次气得笑说你们空麻袋背米哪?光着送过来,我们装备完了,腰包里给装满饷银,再还你们?——你知道的吧,地方上征的兵,打完了,规矩还回地方去——人家回说你还,也不是都还,哪怕死了的,你敢把死人抬回来呢?杀口猪还落一腔肉,大活人给你,没了就没了,活着回来的落点衣银怎么了?”云舟听了七王爷的话,叹息不语,就不提上次皇上检阅时那些将士的衣着了。

    那一次,为了皇上检阅有面子,大内的武衣库快都要给出空了。若要都比照着来,管库的要上吊了。出征衣物原讲究实用,不可能那样鲜明。但差得太多,也未免叫人生出不平之意。

    七王爷在旁道:“你放心,他们得胜回来时,自有更好的衣服叫他们穿了从正门进城。”

    云舟漫应一声,再看下头,仍不见云剑,但见些车辆麻包,便问:“怎么不见云剑兄?是辎重队么。”

    七王爷看着,也觉奇怪:“云剑兄没到,怎么辎重队就过来了?”

    一般来说,军队在京都这儿这儿进出,逢有人看时,统帅总在最前面,旁边紧紧围绕着亲兵队伍,都是人高马大的小伙子!甭说打了,光看着就舒服的。瞧他们高高儿挑着军旗、锃锃亮挎着军号、甸甸沉扛着军鼓,跟唱戏的角儿亮相似的,挑帘子就能给个碰头彩!

    统帅与亲兵往后,是最精锐的部队。有些是骑师、有些是步兵,因队而异,总之战斗力最强的那个部队,紧随其后,那股子杀气是浸到骨头里的,人一见就能佩服:哎哟,真是雄师!

    再往后么。主力部队。就像作文章。凤头猪肚豹尾。其实头和肚之间还有个颈。主帅凤头,战斗力最强那个是狼颈,主力部队是猪肚。现实中的肚子里都得藏一副大汤。于是辎重啊伤病员啊什么的就藏这儿了。这还是藏得了的。实在外头打战回来,伤病太重太丢人、怎么收拾都看着碍眼的,就直接留外头,不带回来了。这些都过去。后头再跟两队精灵些的,前头有什么遗漏的。他们帮着拣拣,旁边围观群众还恋着没散的,他们开几句玩笑、唱几句军歌,宣扬宣扬军队替本朝立下的威仪。这军队过得就算漂亮了!百姓高兴、官员高兴、皇上更高兴、下次还请你进出京都、把你作为重点部队培养、给你多批补给银子,将军士兵也都高兴了。

    云剑这儿……好吧,看倒是反正没人看。所以随意点也没什么……说是随意,不过队伍还是整编得挺精神……应该是挺精神吧。七王爷也不太懂兵法,就是这么一感觉……重要的是云剑兄哪儿呢?队伍都快走到尾巴了,怎么找不见他?

    “武器什么的都在辎重队里收着是吧?”云舟眯着眼睛分辨,“他们自己拿的不多。”跟血洗京都帝王检阅那一夜是天壤之别!衣服什么也就算了,云舟也理解面子和现实的关系,可是武器总得跟上吧!这是打战啊喂!行军这些人背的武器也实在是少,莫非是都在辎重队里驮着?不会像衣服一样放旧了、中看不中用?

    她也知道这一块归云剑自己管,她不该插手。而云剑应该也不是吃素的、就任由别人欺负了去、领一队杂碎千里迢迢去北国送死。她……

    她还是忍不住担心。

    “应该吧。”七王爷挠头。他对武器懂得不多。

    “他们步子也不整齐。”云舟蹙眉道。比检阅那夜差得太远了!会不会京都无赖们根本不堪军旅?

    “太整齐的是表演给人看的,不实用!”这个七王爷懂,他得意的卖弄他在栋勋将军那儿学的常识“真要走起来,要赶速度,还真没法太整齐,只要没人乱说乱笑、没有太多掉队的,就是好队伍了!”说着就欢呼起来:“哎,云剑兄!”

    在队尾,穿得并没有多神气、旁边也没有紧紧围绕着多显眼的亲卫,若非他那匹枣骝骏马,七王爷居高临下几乎认不出他来。

    云舟贪婪的张大眼睛凝视:

    没有穿戴京城那夜的宝铠。可他本人就宝光熠熠。

    以前人们见了云剑,也知赞一声翩翩浊世佳公子,绝非池中物,但进了军伍,他气势顿时又不同。好比一把玉剑,只是礼器,你也知道它玉质好、雕工好,但也仅限这样了,一朝开了刃,那又不一样讲——拿玉作比,也有点不太贴切,玉质摆在这里,撑死了也达不到铁器的打击效果。而人这种东西,从佳公子变为杀人利器,说容易真容易,只在一眨眼间。

    穿着普通战铠、跨着旧马的他,就像家常棉布包裹着的一把宝刀。正因家常,上头托出那一汪洌洌的锋芒,更有一种切肤的魅力。如轻轻割开了风快的伤。

    云舟此时不知道世界上有人能比她更爱他。她感情沉重到了这种程度,无以复加,连她自己的心都盛不大。

    而她自己的心怀,一直以来都该是算深邃、也算坚强的。

    偏偏她不能陪在他身边。

    大少奶奶、宛留,也都不能随军。云剑身边,只有剑影和张神仙等人陪同。

    剑影别看五大三粗的,生活能力很强,属于丢到荒漠丢到深山,他都能像野兽一样活下来的人物。有他在,可以保证云剑困境中的基本生存需要。

    至于张神仙,千伶百巧,至于卜卦能力,有时灵有时不灵,好歹还有灵的时候。至于卜卦之外,人际关系的处理、牛鬼蛇神的对付,那是连云舟都要佩服他的。有这两个人在云剑身边,云舟安慰自己:不用太担心。

    “哎——我送的宝铠他没穿!”七王爷有点伤心起来。怎么说也是交情一场!想他堂堂王爷,尽管有了爱人,还是顾全旧谊,给云剑送了铠甲,怎么云剑那儿一个水花都没有?真绝情。

    “王爷,宝铠是厮杀用的,平常穿着太重。”云舟含笑宽解,“康平将军一定赶路要紧,先将宝铠收着,与北胡对阵时再披戴。”

    “他也不抬头看看我们。好歹我们在送他呢!早知道就不送了!”七王爷继续怨念。

    如果这出城的是七王爷,不管谁来送他,他一定会感铭五内,好好谢谢的!比起来更见云剑狠心了。

    云舟不以为然:“他看不看是他的事。我们送不送,是我们的事。”

    “你说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人,让他肯抬头看呢?哪怕违反军令,他也会看一眼?”七王爷大发奇想。

    云舟对这种假设的话题,一点都不感兴趣。

    “蝶老板!”七王爷灵光一现,拍大腿道,“把蝶老板带来试试!”

    “王爷!”云舟再好脾气,也只能怒目了。

    七王爷感觉到逼人的杀气,往后缩了缩。

    云舟忽而又笑了:“好啊,王爷不妨回去带来。赶得快点,说不定来得及。”

    “不。不了。”七王爷讪讪摆手。

    蝶笑花还没恢复记忆嘛,就是在七王爷悉心引导之下,又能唱歌了而已。却也称不上是唱戏——毕竟戏和歌还是有区别的。像酒和酒是不同的。此道中人才能了解。

    很叫人扼腕痛惜。总之一代名伶,已经似是而非了。蝶笑花对于以前的记忆,是没有了。

    就算还有记忆的时候,其实云舟很笃定,蝶笑花在云剑心中的地位,并不高,至少不会比身家功名更高。只是个珍贵物色儿,爱惜是很爱惜的,弄丢的话,可惜是很可惜的,但不会拿命去殒它。连砍一个小指头去殉它都不是行的。

    云舟对蝶笑花的态度,也就由此决定了。像一个贤惠的妻子,对丈夫摆弄的兰花,也客客气气、也不介意照顾照顾,但不会嫉妒。谁会嫉妒一个贵重的物件儿呢?

    云舟很笃定,目前这世上,大概还没有一个人能让云剑突破一切准则、不管不顾的抬头看上一眼吧。除非谢小横在他面前横刀自刎?那还得加上谢大老爷、谢大太太……云舟当然不能跟他们吃醋。

    但有一个人。如果她在等云剑,哪怕云剑不看她,云舟都会难忍恐慌嫉妒。因为这个人太优秀了。甚至,云舟会觉得,如果真有一个人外表配得上云剑,那是她。

    接触之后,云舟更不得不承认,她的心智也不在自己之下,如果不说有的地方甚至更灵活跳脱的话。

    这个人,当然是林代。

    林代现在还真的在山口。掩身在另一处山树之后,仔仔细细、遥遥望着云剑。

    为了怕被军队发现,当她是奸细什么的——虽说她不是奸细,不至于被处斩罢——但也总归麻烦。于是她躲得很远。

    这地方还是朝廷京城的地面,不是战场。没有戒严。远远的有个老百姓看看军队,也没什么吧?何况她藏得远些,那就更放心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