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公牛见血

鸡丁爱马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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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曳着波纹,渔叉朝它的海盗主人滑回来,忽而又停了。是什么东西把渔叉绊住了?做过渔民的海盗爱惜东西,怕硬使蛮力扯断了绳子、弄丢了渔叉,就不再拉,赤着膀子跳进水里,捞他的渔叉去了!

    岸上同伙骂他:“哪有一点办大事的气派!”

    渔民手里捞着,还有空探出头来回骂:“你气派,你帮我买新钢叉?——哎哟,看着点!”忙一偏头躲过同伙的弹丸。

    邱慧天在小船上,早把长篙抢过,一边撑、一边忙着吆喝。小船拉起了帆、晃起了桨,别别扭扭的往前开。强盗一阵阵弹丸打过来,打在船帮、船舱上,叮咚如雨。

    强盗是草寇,这点不仅从鱼叉、还可以从弹丸的质量上看出来。这年头,其实弹弓特别普及。毕竟强弓大弩已经算重型武器了,又贵又不方便携带,鸟铳则只能算是个闹着玩的笑话,没人正经拿它当兵器用。所以大部分有志于武的大陵好儿女们,练习起远程武器来,是用弹弓开始。

    弹性良好的皮筋,质量高到一定程度,是可以跟轻弓相媲美的。丫形的弓身,讲究的是用十年以上的梣木,磨上漆,简直跟正经的弓身也不差什么。至于弹子,捞了河底泥,搓成丸子烧出来。怎样的河泥、怎么搓怎么烧,就更讲究了,最好的那种,呈紫红色,沉甸甸的如钢铁一般,打起来真能敲裂人脑壳。甚至还有人在炼制过程中搀起尖锐的铁刺,打到敌人身上,那破坏性简直到了残忍的地步。

    ——这伙草寇们可配不起这样高级的弹弓与弹丸!

    他们的皮筋条不知是什么皮,结实程度也就比大姑娘的发绳好那么一点点。他们的弹弓知不知是什么木,大概也就是旁边的杂木砍来做的。他们的弹丸,那就更好笑了!连泥丸都不是。就是事先收集的小石子!

    这就决定了他们的准头不行、力道也不行。说什么远距离武器,只不过唬人而已。

    这种程度的小攻击,云剑根本不怕。他与强盗战在一处,身手实是矫捷,邱慧天看了忍不住想叫好。

    打斗声、唿哨声、夜鸟惊啼声。河里的浪似乎也比先前大了,惊慌的拍打着小船。海盗怎敢弄这么大动静,难道不怕惊动了人?

    呵!他们打劫,注定要发出声音来,还不如把声音搞得再大点、恐怖一点,以便把正巧路过的行人吓走。

    然而大船受着云剑雇佣,听到声音,终归会赶过来的。附近的船只、居民们也会报官,官府会赶来。

    强盗与这艘小船,争的只是时间而已。

    云剑一点时间都没浪费,自冲进强盗群中,一个照面,已解除了最前面两个强盗的武装。

    那两个强盗丢了武器,捧着手在岸上翻滚嚎啕。

    若云剑佩着他的剑,这两个强盗捧的就不会是手了,而是断腕。

    云剑不但赤手空拳,而且也没带剑影与张神仙。

    他是一个人、一双手,跳进了一群野狗中。

    若是一群绵羊,想必就吓得跑了。这群野狗却是有野心、有胆量、也有对血的渴望的。两个同伙的失利哀嚎,并没有吓住他们。他们迅速包围了云剑。

    “剥了他的衣裳,值钱!”他们大笑。

    “把他的皮也剥了。老子要枕着睡觉!”他们笑得更大声。

    “枕着他的皮睡他船上那——”

    这句话没能说完。

    说这句话的人,忽然发现自己没有牙了。

    而且他很奇怪怎么大地能这么迅速的扑向他。

    而且,刚刚还是看着大地,怎么一下子就又看到星星了呢?

    星星之后是黑暗。他沉进黑暗里,并不疼,只是有那么点儿翻江倒海的恶心。

    这个强盗骨头碎裂、身上全是血。双肩上扛的那玩艺儿已经成了个血球。周围的强盗想要救他。最前面一圈七个人,云剑后方两个。这两个觉得自己的成功机率最大。

    云剑捏着这血球强盗的脖子,身子转过半圈。现在他正后方只有一个强盗了。云剑以血球强盗的身子挡住前面的强盗,腿往后一踢,蹬中后头那个强盗的小腹,那强盗顿时背过气去。云剑又斜刺拧身,空出一只手出拳,击向侧边一个强盗的肋部。

    那强盗反应也算快的,向云剑回击。

    云剑比他快,先击中他肋部。

    “喀啦”,肋骨断裂了。那强盗一言不发的倒下去。

    如果断开的肋骨不巧刺中了他的肺。他现在应该已经完了。

    前面的强盗凶神恶煞扑向云剑和云剑手里的血球强盗。他们手里都拿着兵器,打算让云剑加倍偿还!

    云剑手里提着血球强盗。这强盗固然是他的盾牌,也拖累了他的速度。

    而其他强盗们已如见血的公牛,一个个红了眼,状若疯狂。他们已经不在乎他们的同伙,那个血球强盗的安危。他们对云剑和挡在云剑前的血球强盗一起扑踹砍杀,没有顾忌。

    最快的一脚,踹到血球强盗的身上。

    血球强盗倒下去。

    他本该和云剑一起倒下去。

    但云剑不知怎么巧妙的一晃,已经不在血球强盗的身后了,而是放开血球强盗,人溜到了侧边。侧边的两个强盗一个挥刀、一个舞棍,猛然一愣,发现云剑怎么就穿到了他们的刀和棍之间?

    ——确切的说,是他们持刀的手、和持棍的手之间。

    刀和棍都比较长,优点是结伙群殴时的杀伤力,缺点是被对手侵入近身之后,不论回刀还是回棍,都需要一点时间。

    云剑既然欺身近来,当然不会给他们回防的时间。

    云剑已经放开了那个血球强盗,他的两只手已经空了。

    他用这两只手,捏紧,在刀、棍两个强盗的下颏狠狠来个上勾拳。

    邱慧天叉开两腿站稳在小船上,滴溜溜顺流逃跑,一边还扭过脖子,不错眼珠的盯着云剑的动作。

    他是所谓“街上长大的孩子”,从小打过一场又一场的架,很知道这拳头这么打过去,很可能打伤自己的手背。因为人的下巴骨是很尖锐和坚硬的骨头,其实比手掌骨、手指骨更硬。

    邱慧天从以前吃过亏之后,就开始避免攻击对手的下巴,而偏爱找机会攻击面部、尤其是鼻子。

    鼻骨可真是人身上最脆弱的骨头,没有之一!尤其当你从侧面攻击的时候。简直是虐杀完爆。痛快得不行!

    云剑明明可以打到两个强盗的面部,却选择了攻击强盗的下巴。[bookid==《前世爱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