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大赌伤身

鸡丁爱马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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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代院子里,半夜那阵鬼哭,几乎是挨着窗子边发出来的。

    自从云舟帮她弄了一张上好软榻之后,她就在拔步床外头睡了。却说这屋子一共三个层次。拔步床是最里头一间。拔步床之外,是起居室。起居室面积大,且有窗。为了取景,窗台极宽大,朝外呈弧形弯出,不论景色、声响,都很容易入内。林代搬出了拔步床之后,自然就宿在了这儿。并陪她的丫头与嬷嬷,都在这间。

    鬼哭一发,飘儿先听见,吓得蹦了起来,差点没半裸着身子就乱跑出去!

    是英姑及时醒转,拉住了她:“干什么?”

    “鬼……鬼。”飘儿牙关打战。

    “哦?是夜鸟叫呢。”英姑漫不经心道,“我们泼它一泼!”

    那哭声实在不像鸟儿。若是鸟,那鸟怕也成了精了。英姑盛了满盆水,估着发出声音的地方,用力一泼。并没有人失声而叫。哭声沉寂了片刻,又哭了几声。

    英姑诫训所有下人:“姑娘在里间睡觉,你们一个都不许出声音惊动她。若不然,仔细你们的皮肉!”警告完了,这才打起灯笼,往院中去。

    哭声已没了。是被灯光吓走的?鬼岂不就是怕光?英姑神色夷然不动,举灯照着查找,看到先前被水泼湿的地方,便将灯笼插在旁边。灯光照亮了一圈花木、以及旁边的墙。

    墙根有个猫洞。

    当年是谢六小姐住在这儿。六小姐喜猫、厌狗。她吩咐把墙根的洞留得小小,只准猫儿钻入。经年无人照看,猫洞口湮了灰、遮了野草杂枝,变得更小,连猫进出都有点困难了。

    鬼总不会是从那里溜进来的吧?

    英姑看了一会儿,拍拍手:“照看好这个灯笼,今儿鬼是不会来的了——我看还是鸟儿罢了!你们胆小?听说二公子手下有个神仙。既然是神仙,捉起鬼来岂不是吃豆子般容易?明天请来看看就行了。都不怕了吧?都回去睡觉!该守夜的守夜,把灯笼照看好,别灭了。”

    后半夜果然安静。

    到第二天,云柯便回来了。

    青翘一晚没睡,红日炎炎时才合睫打了个盹。那时早点已毕。易澧自从请安之后,就被林代带开了,没叫他回这院子。院里清清静静的,忽有震天价擂门声响,把青翘从梦里唬醒,当时还以为是强盗来了。

    奔到门口的半路上,她已经听出这是云柯的节奏,喜上眉梢。

    有个小丫头先到了门边,开了门,青翘迎上去:“五公子!公子可回来了?”还要一径慰问下去。云柯已搡开小丫头,冲着青翘胸前就是一脚,把青翘踢翻在地,口里骂道:“贱丫头!我平常待你如何?轮到你来幸灾乐祸!”

    二老爷已经携二太太前来。为了弄出这个儿子,他费了不少力,因为这毕竟是他儿子,总不能关进大牢里,他还怎么见人!弄出来之后,他接下去就要把这儿子狠揍一番。子不教,父之过也!他要尽一尽为人父的管教责任!

    二太太伴二老爷前来,很体谅他的心情,路上没拿些不干痛痒的求情话讨老爷心烦。她但问:“老爷,那案宗是谁做的主?好封么?没后患罢?”

    二老爷道:“那案宗是落到周孔目手里。”

    二太太奇道:“一介孔目?”

    孔目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吏。小到什么程度?得了个诨名叫“蚤吏”,就是像跳蚤一样的小,都没有品阶的!说是吃官家饭,其实就是打打杂的小厮,朝廷都不给发饷银了!一任薪水由地方财政自己支取,也就是地方官觉得有必要请打杂的,地方官自己出钱,朝廷不管。

    打杂小厮是少不得的,有的地方又财政紧张,地方官请了小厮们,发不出像样的工钱,蚤吏们想混口好吃的,只能自己想办法,譬如利用职权私相授受丰衣足食,京中有些清正的的谏议大夫上奏折时就咬牙切齿:“甚事不是蚤吏坏了!”其实你也不能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啊……

    扯远了。总之,孔目就是这么个编外的小吏。他们就像狗腿子上的虱子,勤勤恳恳、不可或缺,然而狗肉宴上从来没他们的地位。

    这么个小吏,怎么能操掌谢府公子伤人的大案呢?

    二老爷道:“你当哪个周孔目?太守长孙公子的盗案就是他主办的。还有胭脂案!”

    二太太“哦”了一声。

    去年,唐太守的长孙唐静轩遇到一伙胆大包天的狡盗,把他一船金银、连他身上的衣服都扒了去。唐太守责成最能干的人主办这案件。周孔目就是公推最能干的人。

    再往前,是胭脂一案,定了周孔目“能吏”的地位。

    胭脂是个姑娘,没有真正挑起牌子当**,但也有点不干不净的,靠着男人们赚了些钱,后来就从良了。所谓良人大概没能满足她,她不安于室。忽有天清晨,良人一家人起来,发现她不见了、还有许多金银器皿也不见了。于是报官。街上也有人来报:路边有女尸!

    却是胭脂死在路边。身上没有金银。

    很快,又有人搜到一个年轻男子身上沾着血、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这年轻男子,便是胭脂的**之一。

    良人一家认为案情已经很明显了:胭脂裹了良人家里金银,跟**私奔。**抢了金银、杀了她。

    **一家也认为案情已经很明显了:胭脂裹了良人家里的金银,想跟**私奔。良人发现了,追出来杀了她、抢回了金银!

    这才叫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锦城一切刑名有关的官吏,全都一个头两个大,正打算祭出官场法宝,找个最有可能的嫌疑犯,拿刑具打成铁案!——却也决定不下哪个更可疑?良人还是**?

    这关口,是周孔目拯救了锦城刑名界的声誉。

    胭脂不是被**杀的、也不是被良人干掉。她是孤身带金银走在路边时,撞到了另一个见财起意、暴起杀人夺财的狠心人,以至于私奔不成、横尸路边。**久等她不至,出来找她,摸到尸体、沾了血,吓得魂魄飞丧,掉头狂奔,躲在角落里筛糠,被人当疑犯揪出来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