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空前

素食主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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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黑暗的对面是光明,光明后面是阴影,正义邪恶谁有权定义?

    在命运的前面我怀疑,在面具后面铁一般决心。光荣的牺牲也是种荣誉……

    韩帆和老板见面的第二天上午,阳光无比的灿烂,木子序给自己冲了杯咖啡,坐在电脑前十指如飞,忙着写最近的更新。

    手机铃声就在这时候响起。

    他接起电话,老板那久违了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一如既往的清冷悦耳,一如既往的开门见山:“新任务开始。”

    十分钟后,木子序对着镜子梳了梳乱糟糟的头发,刮了刮有些长的胡子,整理一番身上皱巴巴的衬衫,自认为形象还过得去后,便准备出门,去找眉雨商议一下新任务的事情。

    他和眉雨已经暗中约定,从此以后无论是谁先接到任务,都要和对方商量一下,这样不但能集思广益减少破绽,还能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当然在木子序看来还有一项功能就是:增加感情。

    他刚一开门,一个娇小的身影便“喵”的欢呼一声,不请自入。

    那当然是一只猫,眉雨的宠物——花花儿。

    眉雨喜欢养猫,平日里对花花儿十分骄纵,有时候甚至让木子序心生嫉妒,他在想,自己要是也能变成一只猫就好了,每天被眉雨抱在怀里亲来摸去,还一口一个宝贝,小可爱,小乖乖之类的叫着,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眉雨作为改命者,生活有时候很不规律,比如前阶段的白氏夫妇案例中,她就几乎一个月没回家,而且也不可能将猫带在身边,只能事先在家里储存好大量的水和猫粮,让花花儿“独守空房”。

    当然作为一只猫,花花儿也很有被宠溺的资本,不但长得乖巧可爱,更是聪明至极,懂得怎样讨主人欢心,眉雨在家的时候简直是亦步亦趋,跟在身后像尾巴一样如影随形,尤其是眉雨到木子序这边来的时候,往往是人未到,猫先至。

    木子序本就挺喜欢小猫小狗,自从上次王敏芝事件后,他就更是对这类宠物倍加喜欢。

    现在,花花儿已经和木子序成了好朋友,俨然将木子序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第二个家,时不时的跑来串门撒娇……

    “你……要出门吗?”

    木子序正回头看花花儿的时候,眉雨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急忙回头看去,之间眉雨正在自己门口巧笑嫣然。

    然后,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道:“任务……”

    发现对方开口后,两人都想着让对方先说,结果却是两人又都不约而同的闭上了嘴巴。

    “任务发布了!”终于,两人会心一笑,同时说道。

    毫无疑问,他们的任务是同时发布的,目标都是钟元安事件中的相关者——木子序的目标是张清林,而眉雨的目标则是谢巡信。

    一个刑警队长,一个公安局局长。

    这次的目标身份地位还真不是一般的显眼。

    木子序和眉雨当然立即就联想到了钟元安事件,事实上当初看到警方的案件侦破公告时就充满了各种疑问,怀疑其中有问题,现在看来果不其然……

    而木子序和眉雨并不知道,他们,这是这次杀戮计划中的一部分而已。

    就在二人对这次的新任务展开议论时,在滨州市的各个角落中,手机铃声不断响起,会议室里的企业高管,修车厂里挥舞扳手的工人,图书馆中勤学苦读的学生,路边卖水果的小贩,扫马路的清洁工阿姨,公园里打太极拳的老伯……

    隐藏在角角落落,用各种各样身份伪装起来的改命游戏玩家们,纷纷接到了他们的新任务。

    自从改命游戏启动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同时有这么多的玩家同时执行同一个任务,盛况空前。

    一场声势浩大的正邪决战,正式拉开序幕!

    警方发布破案公告的第三天,一条白底红字的巨大横幅出现在警局门口,钟元安的家人,亲戚,还有一些对案件抱有怀疑的“刁民”们共计二十多人,强烈要求警方重新调查荆南霜案,并要求提供详细的证人证据

    资料。

    队长张清林和局长谢巡信亲临现场,唾沫横飞巧舌如簧的企图劝退围堵的众人,结果却人们却越聚越多,最后警方不得不动用了大量警力,强行驱逐。

    但是,自从警局围堵事件后,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开始上演。

    ……

    黄昏,夕阳将金灿灿的光芒洒满了整个路面。

    女子的双手插在白风衣的口袋里,缓缓潜行。

    她走的很慢,似乎每一步都充满了迟疑。

    微风吹过,发丝拂过半边脸庞,遮住了美眸,她却毫无察觉。

    夕阳的美景,微风的俏皮,路边的热闹喧嚣,似乎这所有的一切,都无法让她提起任何兴趣。

    很显然,她此时的心事很重,重到让她无暇去考虑其他。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从她前面不远处响起——

    “鹧鸪天,丽江晨起,小院晨兴雾笼纱,雀儿微雨宿檐牙。秋千闲定随风起,石径通幽浸水滑。”

    在车水马龙的红尘喧嚣中,这个声音的分贝并不大,但这几句诗词却仿佛带了某种神奇的穿透力,在各种噪音中脱颖而出,强势攻占了女子的耳膜。

    她抬起头循声望去,首先看到了一辆车。

    一辆豪华的宝马跑车,鲜红的名贵烤漆,在夕阳下灼灼生辉。

    声音的主人此刻就依靠在跑车前面,笑着看着她。

    这是个年轻帅气的男子,穿一身白色李宁运动装,满脸的意气风发。

    看到女子走近,他故意提高了音调感叹道:“好诗啊,好诗!究竟是哪个才貌双全的绝世美女,才能写出这么优美的诗句呢?要是能和她见一面真是三生有幸呀!”

    “可惜它的作者并不想见到你。”女子抿起嘴唇,云淡风轻的笑道。“首先,严格来说这是词,而不是诗。其次……你难道不觉得,背靠着宝马轿车吟诗颂词很可笑吗?”

    男子张了张嘴吧,却一时无语,为了求得这位美女的欢心,他可是下大了力气的。

    这名女子是他的同事,是局里新来的实习女警,她有一个和她的外貌同样美丽的名字——锦瑟,杜锦瑟。

    荆南霜惨死的当天,张清林将钟元安和酒店经理带回局里的时候,迎接他的那个女警就是杜锦瑟。

    因为是实习期,而且大家都知道她家庭背景雄厚,来这里根本就是混日子的,所以尽管她想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局里的每个人却都不肯让她参与。

    杜锦瑟的到来,让局里顿时活跃了很多,尤其是像他这种至今单身的小伙子们,更是两眼放光,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斗志。很多人都用出了浑身解数,希望能得到这位警花同事的芳心。

    而他,法医刘俊明,就是其中最积极最活跃的一个。

    从当初第一眼见到锦瑟开始,他就心猿意马的相信——这就是他的女神,他一定要追到她!

    杜锦瑟喜欢白色,于是他这个从不买白色衣服的人,特意穿上了雪白的运动装。

    杜锦瑟平时喜欢舞文弄墨,尤其喜欢写一些诗词,于是他这个每天和死人尸体亲密会面,而对诗词文学一窍不通的法医,愣是硬着头皮搜罗来她写过的诗词,然后像背警察条例那样背的滚瓜烂熟。

    他本想着自己这样能改变一下在锦瑟心目中的形象,可惜现在看来……

    他无言以对气恼着的时候,杜锦瑟已经自顾自的从他身边走过去了。

    “锦瑟!晚上一块吃饭呀!”

    刘俊明回过神来,急忙追上去喊道。

    在心仪的女孩面前紧张莫名的他并没有注意到,在他那辆引以为傲的宝马轿车上,此刻已然多了一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