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无始劫来同屋住,倒头不识主人翁

鹤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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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莱纳镇。

    宽阔的马路旁,郁色葱葱。

    敞篷跑车上,吉安娜小心而缓慢的开着车,如果不是余泽坚持,她更喜欢乘坐私人缆道,或者让祖父的宝贝“阿泰”来接他们。

    当然,阿泰是一匹正直壮年的马爸爸。

    吉安娜发现,自从到了澳洲,余泽就一直陷入沉思的状态。

    “亲爱的,你在想什么?还在想之前的事?”

    “哦?什么?”余泽从沉思中脱离出来。

    “那个咬脸狂魔?丧尸再世?或者,救世主的再临?”吉安娜带着调侃的语气说道。

    余泽莫名其妙的说道:“你在说什么?珍娜?”

    “这是昨天的报道,你可以自己看一下。”

    吉安娜打开车载新闻,调整了一下数据流,屏幕播放出了今天早上的新闻。

    “……昨日中午十二点左右,花园广场出现了一场恶性伤人事件。一位名叫弗兰克-本杰明的白人男子,突然冲到广场中央,袭击路过的行人。据目击者说,该白人男子行凶手段,酷似经久不衰的丧尸文化中的丧尸,不过据当时执勤的警察罗恩先生说,这种病症,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发生过多起,并不是首发特例……”

    “……据说,这种被称为啃脸症的疾病,在发病前期,毫无前兆。研究表明,这种症状,并非源人们猜想的那样,不是某一种病毒引起的。而是一种纯粹精神上的疾病……”

    “……在整个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更有趣的事。请看画面……”

    “……据当时在场的人描述,这位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的路人。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惊慌的神色。他只是伸出了一只手,接着,这位发病的啃脸症病人,突然跪倒在地,就出现了画面中的场景。很可惜当时没有拍摄到当事人的正脸。不过这场有惊无险的画面,让我们不由庆幸一场恶意伤人事件的平息……”

    余泽耐着性子听了一会,然后将之关掉,懊恼道:“这就是记者?”

    “你是在说那位记者先生吗?”吉安娜轻声笑道,她继续逗余泽道:“亲爱的,我想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把你捧成救世主了。看看背景,苏拉摩顶苏丽曼,多么有趣的一幅画面?”

    余泽摇摇头,打电话给戴威尔,请他立刻找人解决这件事。他可不想成为所有人的笑柄。

    放下电话。余泽又有点出神,吉安娜看了他一眼,也没有继续的追问下去,而是静静的开着车。

    过了不知多久,余泽开口问道:“珍娜。”

    “嗯?”

    “你说,到底怎么样,才能看清一个人?”

    “你指的是哪方面?”吉安娜侧头,很认真的问道:“你是说。人的哪一方面?亲爱的?”

    余泽说道:“所有。我是指,一个人的心。”

    吉安娜想了想,说道:“你这个问题。问的很空泛,如果你问一个心理学家,就一个人,在处于不同的生活环境,拥有不同的人生阅历,和对待某一件事的态度上。就能够写出十几万字的学术论文。你想问全部?这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你。”

    余泽仔细品味了一下吉安娜的话。他细化了一下自己的问题:“我是说,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吉安娜莞尔一笑。说道:“亲爱的,如果不是我最近,很是恶补了一下中土文化,只怕我还听不出你问这个问题的歧义。”

    “什么?”

    “这难道不是骂人的词吗?你……是个什么东西?”

    余泽怔了一下,随即失笑道:“是啊。你别说,这还真是一句骂人的话。”

    人是个什么东西?

    人的确不是东西。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

    吉安娜收敛了笑容,说道:“你是找不到自己了。对吗?亲爱的?”

    吉安娜平淡的一句话,让余泽的脑袋似轰然炸开。

    他似乎一下明白了,他一直没有想明白,却一直在做的事。

    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或者说,他到底是怎么来的?又最终要去哪里?

    这个问题,如果被寻常人知道,一定认为余泽是个神经病。他就是个人,难道还会是什么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吗?

    如果换做之前,余泽听到有人问这个问题,他一定会喷对方一脸,认为这个人脑袋有问题。

    但现在,他突然明白了,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自己以前最看不上的那类人。

    可此时的想法,和那时的想法,为什么截然不同呢?

    是自己的所知所见,打破了自己的固有认知?

    那么,从他出生到现在,自己所了解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是别人告诉他的。

    有人告诉他,你要这样这样,你要那样那样……

    有的人告诉他,这个是对的,那个是错的……

    还有人说,你要相信这个,你不要相信那个……

    而余泽从前,只会相信自己相信的,接着否认一切自己不相信的。

    但自从拥有意通境,并观人历事到此为止。他忽然发现,回顾他以往所有的认知和经历,似乎没有哪怕一件事,一个观念,都不存在绝对的对错。

    余泽忽然有些恐惧。

    因为他找不到自己在哪里。

    他的身体,大脑,似乎就是一个战场。

    一个概念的战场。

    在这个战场中,无数的概念武器,在轰炸着他。两种截然对立,毫无中性的观念,在轰炸着他。

    他茫然的看着吉安娜,说道:“珍娜,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我想问你一件事。”

    “你想问什么?”

    “人,真正的自己做过主吗?”

    余泽指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说道:“如果把它,比作一个房子。但这里面住着的,并不只是一个人。有时候,外来的客人来这里做客。但住的久了,客人不把自己当客人。主人忘记了自己是主人,会发生什么事?”

    吉安娜想了想,说道:“你是想说,主人,会好好对待自己的家,善待自己的家庭。而客人。只会图个舒服,反正这个房子没了,他还可以再去找,是这样吗?”

    余泽点了点头,说道:“是这样。有的时候。主人会暂时的清醒,明白一切。但他太没主见了,很容易就被客人带着跑。忘掉自己才是主人公。”

    余泽茫然道:“他该怎么走出去。要回自己的房产,做回主人?”

    吉安娜说道:“你想怎么做?跟他们打官司?或者,硬拼硬抢?”

    余泽迟疑了一下,摇摇头,说道:“不,这很难。太难了。打官司。你有什么证明呢?况且,并没有明确的产权证明,法官你又见不到。硬抢吗?那只会加快房屋的倒塌。”

    吉安娜微笑道:“所以……你不知道该怎么要回你的房子了。是吗?亲爱的?”

    余泽闭上眼睛,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这是第一个问题。其实我明白该怎么做。”

    “哦?你想明白了吗?那是什么呢?”

    余泽说道:“在同屋住的客人,不一定都是恶客,他们有的能说会道,有的会做生意。有的力大无穷,有的神通广大。他们都会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当然,他们也可能好心做坏事。”

    “亲爱的。但这里。毕竟是你在做主。不是吗?”吉安娜微笑道:“客人对待住宿环境的态度,并不取决于他们。而是取决于主人自己呀。如果主人自己都不在乎,那谁又会在乎呢?”

    “是的。珍娜。以前我一直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但我现在想明白了。”

    余泽平静的说道。

    吉安娜无限怜爱的看着他:“那你又为什么还不开心呢?”

    余泽沉默了许久,说道:“那是第二个问题了。”

    “什么问题呢?”

    “我是这间房子的主人……但是,我的家在这里吗?狡兔三窟,蜂巢百室。就是人在这世界上,都要换来一个房子,又一个房子。”

    余泽抬头看着蔚蓝的天空,似在眼前,又似远在天涯的天空,他说道:“我的家,在哪里呢?我又为什么会来?又为什么,根本记不起家的样子。忘记了回家的路,甚至……甚至忘记了,它的名字?”

    似自言自语说完这句话,余泽的心中,忽然涌现出无限的悲伤和倦意,他就这样坐在车子里,睡着了。

    吉安娜眸光闪烁的看着余泽,只露出了轻轻的笑意,然后将车篷放下,并换上了一首轻缓舒心的音乐。

    “睡吧,睡吧。睡醒了,就到家了。”

    ……

    等余泽醒过来的时候,他感觉脸上湿漉漉的,胸口上,好像还软乎乎的压着什么东西。

    余泽睁开眼睛,吓了一跳,一张讨好的脸,在吐着舌头,眼睛锃亮的看着他。

    原来是一条宠物狗。

    余泽坐起身,将狗狗抱在怀里,放到了地下。

    这是一间很简单却充满了异趣的房间。

    一张床,两个衣柜,和一个很大的书架。

    余泽看了一眼,上面最少摆放着上百本书。

    余泽在想,我这是在哪里?我不是跟吉安娜在车上吗?

    不过余泽瞬间回想起来,这里应该就是吉安娜祖父的家了。

    他站起身,那条狗对他摇晃着尾巴,然后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不知道为什么,余泽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然后打开门,顺着扶梯,走了下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