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田大壮

捕快A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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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一点点地出来,被千万条云雾的丝缕拉扯着,终于还是挣出了头,光耀耀地照在大地上,照在这深山山坳里的人家。

    田大壮早就起来了,并且已经干了不少活儿,这时估摸是吃了饭出门的时候了,便抱了柴火填入炉膛,生了火起来,又往锅里掺入凉水。

    田大壮干惯了活儿,手脚十分麻利,等锅里的水煮得大沸的时候,他已经调好了一大碗灰面疙瘩。

    水一开,他便用一个铁勺子将灰面疙瘩沿着碗沿儿一勺一勺均匀地剔下来,只见灵巧的手腕翻飞,手法十分熟练。

    眼瞧着那面疙瘩就如同标准作业的螺栓一般粗细长短地落下锅去,随着锅里冒咕嘟热气的水跳跃着翻滚着,宛如一条条调皮的小鱼。

    不一会儿,田大壮就煮好了一大锅面疙瘩汤,他手持一把竹抓篱往锅里捞,手起抓篱落,面疙瘩像下雨一般均匀地落在三个碗里,其中,两个是蓝底粗瓷的中型碗,一个是小汤盆般的灰底粗瓷大碗,除了碗的大小不同之外,还有一个区别,中型碗里是没放佐料的,而大碗里挑了一勺子红辣椒,衬得白生生的面疙瘩红白相间色泽鲜艳而诱人食欲。

    田大壮将那两碗无盐无味的面疙瘩插上筷子,端到一张靠墙的桌子上,低声地说:“爸,妈,吃饭了。”

    靠墙的一侧并列摆着一对遗像。一副遗像是个中年男人,黧黑消瘦,正是电视里常见的淳朴农民的形象,也是田大壮记忆里一成不变的爹的模样,爹死了五六年了,相片都已经泛了黄,相架的木框也很陈旧,便显得另一副新崭崭地,简直不像是死人的遗像了。

    另一副遗像则是田大壮的娘的,和田大壮的爹的典型农民形象不同,他娘长着一副十分漂亮而温婉的江南美人的模样,根本不像个农妇,而且,她也确实没干过农妇的活儿,她生田大壮的时候落下了病根,一点辛劳也受不得,顶多靠在炕上给爷儿两个补补衣裳,就是这点活儿,当年田大壮的爹都不许她干,等到田大壮他爹过世,她却又躺倒了,再也没能起来。

    田大壮小时候身体也不好,猫儿一般又瘦又小,故而才得了“大壮”这个名字,原是他爹的的美好愿望,可惜,他爹劳碌了一辈子,没看到儿子如今这身强力壮的棒小伙儿的模样就去了。

    田大壮常常疑心他爹是累死的,因为那时候他一个小孩儿肩不能挑手不能扛,只知道张嘴嗷嗷叫着吵吃的,而他娘又是个病歪歪的,只求不躺下生病就要念菩萨保佑了,哪里还叫她干什么活儿。所以,这穷山恶水的小村庄里,田大壮他爹是主外又主内,一个人挑起了养活三张嘴的重任,能不累吗?能不早死吗?偏他爹还挑得乐呵呵的,心甘情愿的。

    好在他爹死了之后,田大壮是喝凉水也见长,本来一个麻杆儿一般的身体就像是抽杆儿一般地长,一直抽到一米八多,十七八岁的时候简直瘦得吓人,只见骨头不见肉地,好在,慢慢地养了起来,成了现在这么高大魁梧的一个棒小伙子。

    所以说,人都是逼出来的,环境造就人啊。

    田大壮他爹在的时候,顶多叫儿子割割猪草喂喂猪,而现在的田大壮呢,为了生活绞尽脑汁,而且无师自通,木工、泥水工等到样样都会了,就在去年,田大壮一个人烧瓦烧砖,砍树刨木头加固房梁做家具,居然将这破烂陈旧的祖屋里里外外翻新成了青瓦红砖的大瓦房,叫村里的人都啧啧赞叹不已。

    田大壮的娘是上个月才没的,不过从她病得瘫在床上到咽气的那一天,却花了足足五年时间,叫田大壮忙完了外面忙屋里,从庄稼地到照顾病母,生生从一个荏弱的少年成长为现在这样强壮而无所不能的青年。

    再怎么累,再怎么辛苦,田大壮也认了,谁叫他仅有这么一个亲人呢?

    可是现在,连这唯一的亲人也走了,同时还带走了屋里仅剩下的一点人气。田大壮茫然四顾自己家的五间大瓦房和宽敞的小院,只觉得冷冷清清地,连风吹过树叶的声音都格外清晰。

    田大壮想,自己是不是应该讨个媳妇了。

    有了媳妇,就有了说话的人,而且,男的女的在一起滚了被窝,三年五载地,就能生一窝小崽子出来,还愁这五间大瓦房冷冷清清没人住吗?

    其实,田大壮满可以像别家的后生一样,长大成人了就出去务工,去城里的建筑工地挑沙土盖房子挣工资,怎么也比在田地里刨土坷垃强,可是,田大壮的想法不同,一来,他长到现在的二十二岁,连这山外面是怎么个情形都不知道,本能地不想改变现状,二来,他是个光身,一旦走了,这房子就没人住了,好不容易花了许多心血翻新得跟全新的一样的大瓦房还没怎么住就落到别人手里了,能叫人甘心吗?

    所以,田大壮不想出去打工,只想守着爹娘留下来的这点房子田地过日子。

    而且,他自忖凭着自己的一身本领,一定能把日子过得红火起来。

    田大壮连汤带水地喝完了一整碗面疙瘩,因为又烫又辣,他的鼻尖上都冒了汗,摸着饱饱的肚子,觉得痛快极了,且不忙涮洗锅灶和碗筷。他走进里屋,从墙上搬下一块活动的砖,摸出一个铁皮盒子,开始数起了盒子里的钞票。

    数了两遍,零零碎碎地加起来,大约是两万一千零伍佰多。

    这就是田大壮的全部家当了。

    有点少。

    特别是这些年来,娶媳妇的费用水涨船高,没个五六万聘金哪行,再加上办婚礼的钱,至少得十万块。

    不过,田大壮琢磨着,到了后年这会儿,差不多就够了。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孝,不过田大壮的娘去了,倒真是省了不少,一来少花了许多看病吃药的钱,二来省了照料她的时间,田大壮就能干更多的活儿,挣更多的钱了。

    其实,娶媳妇不是非要花十万块那么多,有便宜的,甚至有倒贴的,不过,那样的女人据说都是去外面捞钱被人家玩烂了的,田大壮别说看不上了,就是偶然在村里遇上,他老远就避开来,即便是看一眼都替她们难为情。当然地,他要娶的女人,必须是黄花大姑娘,认真过日子的那一种类型。

    早饭后,田大壮盘算了一下今天的安排,现在是初冬的季节,庄稼地里已经没什么搞头了,不过,趁着动物还没有完全冬眠,倒是可以去林子和山上看看,能不能逮些个兔子野鸡啥的,运气好的话,也许能搞到什么大点的野物。

    这么一想,他就马上开始忙活开了,又去放农具的杂物间里翻找了几个捕兽夹子出来,打算去挖陷阱逮猎物。

    要是运气好,逮住大的猎物,是很有搞头的。比如上次用落入陷阱后叫田大壮抓住的一头小野猪就很不错,连皮带肉足有快两百斤肉,除了打了牙祭开了荤还挂起来风干弄成腊肉过了个肥年,剥下来的皮子也没扔,等开春的时候卖给了镇子上来的收杂物的商人,又小赚了一笔。关键是,野猪是自己踩上兽夹的,等他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拿石头砸死就往回搬,半点也不费力气,相当于在路上捡了钱夹子了。

    不过野猪这玩意儿可不好逮,大的野猪三四百斤,普通的兽夹子怕要挣脱,而且,野猪警惕性高,嗅觉灵敏,嗅到人或者猎犬的气味就不敢来了,这一天,田大壮为了布这兽夹子花了不少功夫,直忙了大半个下午才弄得妥妥帖帖,临走时还把干树枝点燃了熏了熏,掩盖掉他自己身上的人的味道,如此,才好叫野猪放心大胆地步入“死亡”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