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真相如雾隐千山,谁言白发笑红颜

雁如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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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后的真身是只白狐,这在各界并不是秘密。

    所有人都知道,妖后原本是萧杨的宠物,萧杨极其宠爱它,帮她修成人形,直到萧杨成为妖族的皇,也依旧时刻带她在身边,寸步不离.

    去年腊八节,妖皇萧杨向她求了婚,这个故事据说当时在灵宠界轰动一时,因为能由一只灵宠成长为妖后的故事实在太振奋人心了,所以萧杨和小金的事情曾一度成为灵宠们奋发向上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的精神支柱,被评为千年来最励志故事之一。

    宁仁此刻站在萧杨的院子里,马上反应过来,笑着道:“传言妖皇妖后夫妇恩爱,今日一看似乎比传闻更甚呐……”

    萧杨感同身受地叹了口气,果然美色误人,居然连宁仁来了都没发现。更不用说小金了,她虽然身为狐族,骨子里却保守得很,脸上挂不住,居然情急之下恢复了原身,这让萧杨现在还觉得好笑。

    虽然他心底还是对宁仁的不请自入有点愠怒,但是面上依然没有表现出来,这院子看着普通,其实外面守了三层妖族侍卫,居然一个都没发现他,想必是被他用障眼法迷惑了,若是质问他,反而被他取笑妖族的兵犹如纸兵。

    萧杨并没有回答他的话,他把桌上的凉茶重新换了热茶,一边说道:“如今神妖势不两立,你是吃准了我不会以多胜少,才这样有恃无恐地登堂入室?”

    宁仁找了张凳子坐下:“没错,我今天来就是想解决这个问题。”

    萧杨终于抬起眼帘看他:“怎么解决?”

    宁仁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为什么非要为敌,神妖也可以成为友。”

    萧杨笑了笑,“这恐怕不是你我二人说了算。”

    宁仁叹了口气:“确实。”

    “这世间万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我从蛮荒一路走来,明白这个道理。”

    宁仁喝了口茶,道:“你能一统蛮荒,是我宁仁难得佩服的几人之一。”

    萧杨的眼眸闪了闪“哦?说说另外几人是谁?”

    宁仁眼眺远方,这里的角度能看到远处变幻莫测的云,声音低低的,似是在回忆:“鬼族的君上辽叙,和魔族始祖偙姜。”

    “偙姜,我倒是也见过,是个说一不二的。”萧杨眼里露出点欣赏的神采,“不过,鬼族的辽叙我倒是没见过。”

    宁仁呵呵一笑:“等我战败了你的那一天,你就能见到了。”

    萧杨愣了愣,随即二人相视大笑。

    宁仁丝毫没有注意,屋内的小白狐,正在窗口幽幽地盯着他,仿佛要让他把那句话吞回肚子里。

    他只感觉到脖子后面有股凉意,打了个喷嚏,说道:“不早了,我先回去了,今天我说的事情你考虑一下,不论我们谁胜谁败,都是我们二人的事情,不伤及妻儿。”

    萧杨知道他这句话的用意,因为宁仁的妻子已经怀有身孕,他想找萧杨一决高下也是无奈之举,谁说神仙的心肠好了,在权力面前,个个化身利欲熏心的豺狼,神仙界的那些倚老卖老的长老,终日怂恿着宁仁扩大版图,把整个蛮荒收入囊中,宁仁只是身在其位,身不由己,否则,也不会等到今天。

    萧杨轻轻说了个“好”,宁仁的身影就瞬间消失。

    外面的侍卫大概听到了屋内的异样,跌跌撞撞地进来请罪,萧杨看着匍匐在地的黑压压一大片,轻叹了口气,说道:“不用责罚了,你们该去哪里就去哪里吧。”

    为首的大概是他们的头领,颤着声:“君上,属下们不明白。”

    萧杨的眼底看不出任何神色,“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主仆之谊就到此为止吧。”

    头领有点发懵:“君上,今日是宁仁他亲自到来,他的障眼法使得悄无声息,若是旁人,我们都会有几分警觉,您放心,以后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他以为是萧杨责怪他们办事不利,要驱散他们。

    萧杨打断他:“并非因今日之事,你们都知道,神仙族一直对我们虎视眈眈,我迟早要与宁仁决一死战,你们留在这里,没有丝毫作用,万一蛮荒被吞灭,尸骨无存。倒不如去寻一方之地悄生养息,来日方长,等适当的机会卷土重来。”

    头领挺直了背脊:“我们不怕死,君上,我们不想与你分开。”

    有他开头,后面的侍卫跟着附和:“我们誓死追随君上。”

    头领继续说道:“君上,你是我们蛮荒推举的皇,您的风姿他人也许没有见过,可是我是一路看着您斩妖除魔过来的,提及您的白骨鞭,人人谈之色变,如今怎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仪,不到最后,鹿死谁手尚不可知,也许神仙族被我们灭了也说不准。”

    萧杨看着他半晌,他似乎又闻到了昔日在刀尖上生活的血雨腥风,他虚虚瞟了一眼屋子,小金不知道哪里去了,叹了口气:“不是我没有斗志,而是……”知道一时半会说动不了他们,萧杨有点意兴阑珊,干脆挥一挥手,“今天的话就当我没说过,你们先下去吧。”

    头领欲言又止,最终不发一言,带着众人退下。

    天色渐暗,一轮淡淡的上弦月在云中时隐时现。

    萧杨打开门,独自上山,人家的院子都是毗连着溪水或者树林,他的院子后面却是一方峭壁,当时小金问他为什么选在这里,他记得他是这么回答的:“世人往往得到了甘,就忘却了所经历的苦,往往看得到前面的姹紫嫣红大好风光,却看不到身后已经是万丈悬崖,选在这里,是为了时刻提醒自己,无底深渊与极乐世界只不过一步之遥。”

    他没有错过小金听到这些话时心疼的眼神,是啊,她怎会不明白,她从小跟在他身边,怎会不明白,这些年,居安思危已经成为他的本能,这样的他,怎会甘心对他人俯首称臣,然而,一手难敌重拳,这些年他虽然在不断培养妖族的人才,然,终究抵不过生来就是仙胎的神仙族。

    一阵熟悉的香气夹在风里吹来,萧杨闭着眼用力嗅了嗅,他舍不得这样的生活,舍不得这样的小金。

    “哥哥,我就知道你在这里。”小金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回了人形,声音在风里隐隐约约,他已经习惯了她用这个称呼。

    萧杨依旧闭着眼,依旧背着手,身体却微微前倾,朝着香味的地方夸张地闻着,终于找到了香味的来源,猛地伸手抱住,惹得小金一阵笑。

    两人逗了一会,小金说道:“哥哥,我给你跳支舞吧。”

    弯弯的月亮,就像此刻小金的双眼,在她背后微笑着。

    萧杨恋恋不舍地放开她,小金脚上戴着一串银铃,每走一步,会发出悦耳的声音,这铃声的妙处在于是用千年樟树所做,铃声响起的时候会招来蝴蝶。萧杨记得,这串银铃是在小金的生日宴会,似乎是一个叫轼丹的树妖族族长进献的礼物,小金看了一眼就很喜欢,萧杨赏了那个木妖一个洞府,由此可见小金在萧杨心里的份量非同一般,没想到,一戴就是几十年。

    小金微微起步,狐族的女子果然是天生的舞者,这几百年小金在他身边不离半步,没有任何人教导,却无师自通了不少舞曲,今晚的舞他没见过,时而热烈奔放,时而含蓄婉转,时而极尽媚态,时而闪烁矜持,然而,最吸引他的,并不是她多变的风格,而是,小金在用她的方式,讲述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仿佛是在怀念他们相识的每一个夜晚,又仿佛在渴望属于他们的无数个将来。

    身着长裙的曼妙女子,身后是浩瀚如海的夜幕,半痕新月高悬头顶,一颦一笑间水袖翻飞,脚上的银铃是世间最动听的声音,软软的草皮上,一个男子撑着头半躺着看着她,手里把玩着另一串从她脚上摘下来的银铃。

    萧杨觉得今生今世再也不会忘记这个夜晚,再不会忘记这个在悬崖边,独独为他迎风而舞的白发红颜,只因这一抹白色,是他这几万年晦暗不堪的生命中唯一的色彩。

    “小金,我允过护你一世周全,若我做不到,你可会怪我?”

    “不会,哥哥。”哥哥,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若不在了,我定随你去,既然如此,你做不做得到,与我何干?

    “哥哥,你喜欢我跳的舞吗?”

    “喜欢。”

    “有多喜欢?”

    “……喜欢到骨子里。”

    小金:“其实,我有个秘密没有告诉过你。”

    “……这几万年来同吃同睡,你还能有什么秘密?”

    “……”

    萧杨捏了捏她的腰,“快说。”

    “我的秘密是,我还是狐狸的时候,其实就有名字了。”

    “什么?”

    “哦,其实我也很喜欢小金这个名字的……”

    “我是问你以前的名字叫什么?”

    “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