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反冲击

一级烟枪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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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了一般的军马,面对敌军铺天盖地的军马,恐怕未战先怯,有多远就逃多远了。

    事实上,公孙度就是这样想象公孙瓒所率来的这支骑军的。公孙度认为,公孙瓒所带来的这一点人马,完全不够他一口给吞了。

    可惜,他不知道,在新汉军的心里,根本就不知道有一个怕字。新汉军无敌之名,可不是喊出来的,而是经历过无数的血战打出来的威名。从来,新汉军都不会因为敌军的人多势众而恐惧。

    在新汉军将士的心里,他们就只有战与不战的问题。

    何况,新汉军,特别是骑军,从组建开始,就一直都在灌输各种情况之下,他们应该如何做的战术。像现在在辽阳城外,面对广阔无边的平原,是战是逃,有无数个方案让他们选择。逃又如何,战又如何,各种战术,都已经在战士们的心里扎了根。

    每一个新汉军的骑兵心里都清楚,在这样的战场上,他们要如何才可能保存自己的生命,如何才可以对敌人展开打击。

    所以,哪怕他们的统将史阿,并非真正精通他们的骑战战术,但是,只要史阿能够清晰的±≌,表达出,是要战或要逃的意思,他们,每一个战士,都清楚自己应该要怎么做。

    在追逐当中,要如利用新汉军弓箭要比敌人优良的长处有力的杀伤敌军,又如何突击敌军,突击之后。又如何安全的脱离战斗,拉开与敌军的距离。这些,早已经是新汉军骑兵必须要牢记的临战指令。让他们在战时。可以做到有如条件反射一般,互相配合,做到令行一致。

    所以,当史阿率军往当中的一路公孙度骑军冲杀过去的时候。新汉军骑兵的优势及战力的强悍,就完全展露了出来。

    新汉军的骑兵,人人有如一柄尖刀,直接刺穿了敌人的胸膛。

    轰隆隆的马蹄声中。似乎敌军根本就没能对他们造成片刻的阻碍,一冲而过,后面。倒下了一地的敌军骑兵的尸首。

    没有办法,新汉军的骑兵,这一支白马义从,就是这么的凌厉。

    尤其是在史阿等一众师兄弟。一众一流高手在前方开路的情况之下。所过之处,就似秋风扫落叶一般。后面的新汉军骑兵,就只需要在高速冲杀当中,一枪刺出或一刀砍出,就可以将他们前方的拦路敌兵劈开。

    一路数千人马的公孙度骑兵,被新汉军骑兵碾压而过,死伤过半。

    不只是冲杀其一路,追击的敌军当中。一旦被史阿察觉到其薄弱之处,便会率军冲杀。

    一时之间。让辽阳城墙上的公孙度及其他的守城将士,全都看得有点目瞪口呆,根本就不敢相信城外草原上的战斗情况。

    怎么可能?明明是自己的大军在追杀着新汉军的那一点骑兵,明明是自己的军马占据着绝对的优势,明明是自己的军马,可以一下子灭了那点新汉军的人马的。但是,现在的情况,却似返转了过来,反倒似是自己的大军被人家的那三千骑兵追杀的样子。

    看到城外,到处都倒着自己的人尸首,城头上的人,全都一阵阵心寒。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难道,新汉军已经强到凭三千人马就敢叫板自己数万大军的程度了么?

    呵呵,三千对数万又有何奇怪的?

    换了新汉军第一军的那一营陌刀营,如果没有远程杀伤的威胁,他们这数万骑军冲杀过去,恐怕还真的会被陌刀营的将士有如割草一般收割他们的性命。

    现在的这一支新汉军的骑兵,白马义从,强是强,但他们将士个人的战力,却还远远不及陌刀营的将士的。

    但纵是如此,这支白马义从将士的战力,也远远的超出公孙度的这些骑兵。

    若近看,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双方的战斗力是如何的悬殊了。

    史阿率着骑兵,再次冲杀进了一路公孙度的骑兵当中。

    梁远,他年纪并不大,过了这个冬天,才刚好二十岁。但是,他十七岁从军,不久前,才被调进了这支骑兵当中,成了光荣的白马义从的一员。

    当然,像他这样,年纪不大,又能成为白马义从的,在现在已经不算是太多。与他同一派被选进来的,也就是十数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

    他是新汉军的老兵,却是这支白马义从的新兵。

    相对来说,他的战斗力,在整体来说,不算是太强的。

    可是,他今天,已经杀了不下十个公孙度的骑兵了。

    他记得很清楚,有三个,是被他用箭射杀的,要不是他的箭术不怎么样,他有把握可以射杀更多。嗯,新汉军的弓箭实在是太好用了,强弓有力,射程要比一般的弓箭远,另外,每一支箭矢,都经过特制的,精钢箭头,轻巧的箭羽,很标准的统一制式的箭矢。射程远,穿透力强,并且,瞄准之后,偏差不大。只要射中,不管敌兵身上是否有衣甲,都可以强力的洞穿。

    另外的七人,是他随着大伙冲击敌阵的时候,新手一个个斩杀的。

    现在,又开始新一软的冲杀了。

    在军阵当中,在战马的高速疾驰当中,梁远他的眼神,只是盯着前方,完全不去理会从自己身边掠过的人或物。

    实际上,在战场上,会很敌,特别是敌我撕杀在一起的时候,你会看到,到处都是人影,到处都是喊杀之声,到处都会有人在拼死的撕杀着。在撕杀当中,如果过多的去注意四周的情况,那么,下一刻,自己就有可能被杀死。

    所谓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个本来是需要的,但是,到了真正的战场上。在撕杀的时候,眼里,就只能有前方。

    梁远牢牢的紧记着这一点。

    啊的一声惨叫,梁远的眼角,看到了一个人影跌下马去,他没空去看是敌兵还是自己的兄弟。因为,他看到正前方。一个敌骑兵,挺着一杆长枪,一脸狰狞的刺了过来。

    梁远手上紧紧握着的。是新汉军正式编制的斩马刀,实制上,斩马刀要比一般的长枪都短一些。在马战的时候,长兵器的确能占到一些便宜的。

    双方战马高速的冲锋当中。想要躲避是不太可能的。

    但是梁远的心里。没有半点恐惧,有的,只有坚定。

    叮!

    他的斩马刀一挑,恰好的将对方刺来的长枪挑起,然后他一矮身,伏在马背上,斩马刀顺势向往一划,随着两匹战马交错而过。梁远知道,那个敌骑兵完了。

    但他不会回头去观看。因为,他的眼前,又出现了一个敌骑兵。

    这个敌骑兵,不是攻击他,而是一刀砍向旁边。

    梁远不假思索,直接一刀砍在那敌兵的刀上,直接把他的刀给荡开,但是,战马又与他交错而过,他来不及杀他了。有点遗憾,但他却知道,自己方才,应该是救了自己的一个兄弟。

    猛的,前方又有数个敌骑兵杀来,梁远的眼睛一紧,但一咬牙,无惧的拍马杀上去。在他的眼里,只有正前方的这个敌人。另外的,他根本就不去理会。

    “杀!”梁远怒吼一声,把当面的骑兵一刀劈杀,但是,两侧刺来的长枪,却无法去格挡,他已经感到肋间一痛了。

    但是,呼的一声,他的战马又冲了过去,而那两边刺来的长枪,始终都没有刺实。梁远知道,那是随自己一起冲锋的骑兵兄弟,击杀了另外的那些敌骑。

    这些情况,落在敌兵的眼中,他们就会惊骇的看到,这些新汉军的骑兵,都是一些疯子,他们,根本就不会理会自己的安危,全都只有向前向前,斩杀他们前面所有的一切敌人。

    悍,就是这样来的。

    轰隆一声,梁远突觉前面一亮,抬头望去,却是已经穿透了敌军的兵阵,看到前方及四周,都是和他一样浑身浴血的兄弟。

    “哈哈……喳!”

    新汉军骑兵,疾驰而去,身后,一条血路触目惊心。

    新汉军的悍,是全方位的,个人实力,武器装备,还有最重要的,军中将士的互相信任。只有他们互相信任,在战场杀敌的时,敢于把自己的侧肋,后背交给自己的兄弟,这也是新汉军强悍的一面。一般的军队当中,他们每一个士兵,敢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别人吗?而他自己又能义无反顾的保护得了兄弟的侧背吗?

    新汉军的将士,他们就是如此,一场一场仗打过来,夺取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哈哈,兄弟们,咱们再冲杀一次,这一次,是他们的步兵!杀!”

    在前方,梁远看不见,但听到了史阿将军的喊话,没有半战犹豫,几乎所有的将士都大喝了一声,杀!

    新汉军的三千骑兵,有如一条白龙,竟然又绕了回来,轰隆一声,直接杀进了三万多人马的公孙度的步军当中。

    太过凶残,太过凶狠了。

    也太过意外了。

    所有的公孙度的将士,以及公孙度本人,他死都没有想得到,就这三千新汉军的骑兵,就能杀得他风声鹤唳,打得他阵脚大乱。

    他们都没有想得到,他们的骑军,居然没能围得住他们,没有想得到,明明是自己的骑军在追击他们,却反被他们反冲锋,杀得他们丢盔弃甲,杀得他们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三千骑兵,人数虽小,可是,当他们杀进公孙度那在城外的步军当中时候,却有如群狼闯进了羊群,势不可挡。

    “杀啊!”

    史阿大喊一声,杀气迸发,挡在他前方,惶急的挺起长枪欲布阵的枪兵,在史阿的杀气之下,刹那被绞杀,一地肢离破碎。

    在密密麻麻的公孙度步军当中,史阿有如入无人之境,一路碾压。当中,还有他的师兄弟,同样的神威大发。使得这三千骑兵的冲锋箭头,没有一点停顿,直接从阵中冲杀而过。

    “可恶!有种别跑,前面那贼将,敢与某一战否!”

    这个时候,一员小将,率了一支骑兵从城门杀出。远远的冲史阿喝骂。

    史阿扭头一看,心里不禁一乐,此小将。居然是公孙度之子公孙康。

    史阿扮作公孙瓒的亲兵,公孙度的人并不知道史阿是谁,但史阿却认得了公孙度的那两个儿子啊。

    嗯,如果公孙度知道。率领这三千新汉军骑兵。把他的大军捣得一团糟的人是王越的大弟子史阿,他绝对不敢让公孙康率军出城参战的。

    当然,事实也不是公孙度派公孙康率军出城参战的。而是公孙康年少气盛,在城头上看到区区三千骑兵,居然对自己的大军造成如此大的杀伤,还敢反冲锋,还敢突然调头杀进他的步兵大军,弄得他的公孙军鸡毛鸭血。鸡飞蛋打,他实在是气不过。如果连区区的三千敌骑都战胜不了。他们又谈何争战天下?

    他在城墙上,细看了一会,发现在这支新汉军的骑军当中,有一员敌将似特别的厉害,都是这员敌敌下令,带着那三千敌骑左冲右突的。他就想到,如果可以阻杀这员敌将,那么,这三千骑兵就成了无头之蛇,必死无疑。

    要知道,公孙度有两个儿子,公孙康、公孙恭,而公孙度,他现在看上去,依然还是老当益壮的样子,但是,毕竟是老了,说不准,哪一天就两脚一蹬,就完了。到时候,谁来继承公孙度的基业?

    在汉人当中,也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一个传统,那就是,做父母的,相对来说,一般都会特别的偏爱小儿子多一点。这个,还真的是有点根据的。也应该说是华夏的国情的问题。

    往往,那些世家大阀当中的长子嫡孙,他们从一出生,一般都肩负着其家的希望。在无意当中,家长就会将更多的期望放在他们的身上,往往,都希望他们更加的出色,不管他们是否出色,在家长的心目中,都认为长子嫡孙,应该要肩负更多的责任,承担更多的希望,可是,却永远都觉得他们做得还未够,还不够好,往往一出点差错,就会对其产生失望的情绪。然后,不知不觉,就会将目光放在小儿子的身上,出于一种疼爱的心理,很多时候,都会觉得看小儿子要比看大儿子顺眼得多。

    现在,公孙度与两个儿子的的情况就差不多是这样的情况,看小儿子要比大儿子顺眼一些。公孙康也能感受得到父亲的情感偏向。所以,公孙康就无时无刻都想着,要在父亲的面前表现得更好,以期将来父亲可以将基业传承给自己。

    具体如何,自然是很难说得清楚的,但是,此刻的公孙康,的确就是这种的心态,他认为,只要自己率军出城灭了这三千新汉军骑军,那么父亲必定会对自己另眼相看,能够看到他是有能力继承公孙家的基业。

    如此,他就毅然的率领本部骑军出城,想要拦杀这三千骑军。

    而史阿一看是公孙康,心里马上就有了一个打算。

    现在,撕杀了这么久,自己军的战马体力下降得厉害,他本打算冲杀公孙军的步军之后,就率军远逃,摆脱公孙军的追击,寻一个地方休整过后,再来寻公孙度的晦气。当然,也要派人赶回山海关,向戏志才、赵云报告他们出使辽阳的情况。

    可是,公孙康又率了一支骑军出城,这就有可能让史阿很难摆脱追兵了,甚至还有可能被他们追上,那么,自己这三千人马怕是谁也逃不了。

    所以,史阿决定,冒险一搏。

    主意一定,史阿对左右的师弟们道:“你们率着我们的人马突围,不要再和公孙军纠缠了,我去去就来。”

    史阿的一众师弟,对史阿言听计从的,也从来都不会怀疑史阿的话及能力。

    他们二话没说,率军继续冲杀,突出公孙度的包围。而史阿,一拍马头,直接杀向公孙康。

    “你是叫我么?想与我一战?你敢么?配么?”史阿激他道。

    “可恶!报上名来,本将公孙康,从不斩无名之将!”公孙康见这员敌将还真的敢应战,当下拍马舞刀,率军冲杀过来。

    “哈哈!我是无名之将?我怕说出来,会吓破你的狗胆!来来,你能在我手下挺过三会合,我便告诉你我是谁!”

    “小将军,我们不管他,一涌而上,把他乱刀砍了!”公孙康的骑军呼啦一声涌上,把史阿团团围了起来。

    “哼!无胆匪类,不敢战?那我可要走了,看你们是否能拦得了我!”史阿不屑的看了公孙康一眼,便似要趁他们的包围不是太严密之时冲杀出去。

    “谁说我不敢?来,杀!”公孙康被激得一怒,直接杀了过来。

    “哈哈,来得好!”史阿见公孙康上当突出了他的亲兵,当下也不敢耽误时间,亦挥剑攻去。

    在敌军的重围当中,自己的骑兵又已经随师弟们一路冲杀出去了。史阿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所以,史阿必须要一击制敌!

    但是,两马相交,公孙康居然还真的有几分本事,刷刷的几刀攻来,还颇的威势。

    史阿舞剑,叮叮的几声,挡开公孙康的攻击,两人的战马,却已经一冲而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