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か 我与熊猫在家,筹划未来!

听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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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凄风!苦雨!

    地惨!天愁!

    香港伊莉莎白医院,一颗巨星从此陨落。

    李小龍的死犹如晴天霹雳,没人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的身体犹如钢铁铸成,他的武功盖世天下无敌,他的昨天还是那么生龙活虎,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死了呢?但事实告诉人们:巨人倒下了,龙真的死了。

    李小龍静静地躺在灵枢里,身体和思想停止了运转,他安息了。香港举行了盛大的葬礼,香港万人空巷,人人一脸哀容,那种场面只有伟人总统逝世才会出现。

    几日里媒体全篇幅,满满当当地都是李小龍的消息,任何新闻在他的死讯面前纷纷让道,无一例外。

    ……………………………………

    ……………………………

    ……………………

    元朗。

    正午!

    这个时候的元朗许多地方都还未开发,在市中心外围,随处可见的是农田菜地。

    即便是市中心很多地方还是古建筑,类似西关大屋的房子也不少。

    虽然几十年后现代化城市的建设,遮掩了古屋的风采,但是在这个年代,随处可见和高楼公寓并立在一条街道上的古屋。漫步在那纵横织梭、百转柔肠的幽陌曲巷,巡梭、摩搓着每一条石脚水磨青砖铺就的秃颓滑润的窄道老街,能将人的记忆带到古朴优雅,优游自得的境界,让你领略到从未有过或者已经久违的市井情怀!

    短暂的领略了这个时代的独有风采。

    一个雄姿英发,神采奕奕的青年男子来到了一栋不大不小的宅第门外,青砖石脚高檐深宅。门只有半截,木框竹心,漆成了好看的朱红色,看上去亦相当别致。

    赢病己静浏了片刻,曲指重重地叩了几下小红门。朗声道:“我回来了。”

    很快,大门嘎吱一声打开。

    “病己么?”柔柔袅袅,就像是适时而来地春雨打透了人心,一个婀娜好看的身影伫立在门口。

    一身素衣,简单到了极点的淡绿色长衫衣裤,不减风姿,她肤白如玉,意态安闲,似一枝凌寒青梅,向隅而开,不求闻达,却自然清芬自散。

    过往的街坊熟悉的打了个招呼,一些人眼神炙热的望着她,二十出头的年纪,尤物一枚,周身似乎都在散发着一种无形的火,可以使任何男人溶化的火焰。不过赢病己在此,却不敢太露骨。望了会,又从两边行过了去。

    她的头发很长很长,是那种快到腰际的有些凌乱的细小鬈发,些许的发丝不时被轻风吹拂到脸上来,让她显出一点妩媚和神秘的模样。她的眼睛就那样透过那些发丝,像隔着雾一般,看这个世界。秋波流转,见得确实是赢病己,女子面色自然的喜形于色。

    "真的是你!病己,病己,你没事吧?病己你可回来了,吓死姐姐了。"一把飞扑到赢病己面前,抱著赢病己边说边哭,边哭边说,那叫一个梨花带雨惹人怜哪!

    赢病己脸上的神情很奇特,嘴上宽慰道:“姐,别哭了我没事儿,我回来了。”

    这是这具身体地姐姐,不过不是亲姐,因为赢病己是这家里领养的儿子,因为这家庭只出女不生男的缘故。

    一家四口,这具身体地父亲去年因为脑癌去世,剩下了孤儿寡母三人,母亲林芳,性情温和且善体人意,容貌娇艳,体态姣好,对人无心机,内心却是刚毅坚持,苦心坚持着这个破败的家。非常疼爱自己的儿子赢病己,除了关于儿子的事外,对任何损害伤害儿子的事绝不留情,连自己的丈夫也不例外。丈夫可以不要,女儿可以不要,儿子却是不能不爱,母性伟大的体现淋漓尽致,或许有些畸形就是了。

    姐姐赢仙凤,容貌绝艳唯美,个性温柔纤细,是个聪慧机敏、善解人意、聪明伶俐、蕙质兰心的优雅女子,体贴知心且坚强有主见。同样和母亲林芳一样对赢病己甘愿付出一切,是赢病己体贴窝心的小棉袄。

    赢仙凤情真意切地哭了好长一段时间,这才抽抽搭搭地止住了泪。赢病己一直冷静地注视着,不闪不避,心中却在想,爱是什么?明明是需求与依赖,却被包装成纯粹无理由的伟大情操。自己便配合这世间的荒谬,做出最忠诚的表现吧。

    轻轻推开,和赢仙凤拉开了些距离,伸出手将她脸上的泪珠啵擦开,赢病己不理周围街坊指指点点和窃窃私语声,视之不见,听如不闻。连看他们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对于他来说他们只是路人,陌生而无所谓的过客而已,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逼著自己记住那些不想记住的面孔。

    温柔的擦拭了赢仙凤脸上的泪珠,安慰了几句便拉住了她温婉的芊芊玉手,进了屋内。

    感受着赢病己从所未有的温柔体贴,赢仙凤初初还有些发愣,继而脸腾地一下变红,霞飞双颊有些羞涩,又想,弟弟长大了,脸上挂着一抹笑意,这种笑意最迷人。

    屋内。

    后房。

    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瘫到躺椅上不动。

    突然一阵心惊肉跳,终是惊醒过来。

    当日闻听自家儿子出事了,立马急得只蹙眉,苍白的脸上顿时爬满了惊惶和无措,要知道她可就这么一个相依为命的宝贝儿子,剩下的女儿终究是女大不中留地,儿子可是自己的命啊。

    一辈子……林芳仿佛已看到自己老来无依的情景。

    单穿着件月白绡衣。毫不思索的带着女儿外出寻找了整整一天,却打听不到半点消息,只听到一点流言蜚语,说赢病己已经被人沉尸抛下海里喂鲨鱼了。本就心烦意乱的她昏昏沉沉的被女儿搀扶回了家。

    连续两日,赢病己还是了无音讯。

    万念俱灰下,闷在家里已经绝望。

    赢病己来到林芳面前,略看下这个女人发上梳着两发髻没什么缀饰,白皙的脸庞,耳上戴着式样简单的耳环,衣着也是朴素至极。这位母亲显然有心事,见她蹙着柳眉,怔怔地立在藤椅前,那心事重重的模样好不可怜,见到忽然出现的人影,身子蓦地僵住。

    近前来伸出纤长细指,白玉无瑕,摸了摸赢病己的脸,又看看上下,现确实是自个儿的宝贝儿子,没像以往那样带着伤,活生生的无伤无碍。

    林芳一笑,秀丽容颜如花般绽放,只要他没事就好!

    衣下的身子有些颤抖。伸手比划着,用唇语读诉着!

    没有错,她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人的命,天注定。苍天不由人,恨命莫怨天。

    在她用她特有地方式诉说什么地时候,赢病己也在打量着这位爱子胜过爱自己的女人!

    一身布衣难掩姣好身材,一只手臂很自然的抬起,骨节分明的手指利落的捋起脸上散下来的发丝,然后一手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便笺铅笔,在便条上飞快的写着字。

    她是个哑巴,根本无法跟人通话,因此用纸笔沟通是必要的选择!

    可怜可敬的女人,望着她回想起记忆中的她,赢病己脑中一片清明,道:“妈,…放心吧!我以后不会再让你担心了,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辱你们,我会用尽我的所能照顾你们地,我向你保证!”

    赢病己说这话的时候,自信非凡,坚定霸气。

    朋友,爱人,彼此总是信誓旦旦,但倘若谁付出真心,谁就是天下第一笨人。而亲人比前两者只是多加了一层脆弱地血缘关系罢了,赢病己跟她们甚至连血缘的关系都没有,因而绝不会轻易付出感情。不过他却必须还债,为了谁都好。

    林芳呼吸蓦地一紧,眼珠里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见赢病己注视着她,遂缓缓点点头,唇边泛起一丝笑意。

    赢仙凤挽着母亲的手,小嘴微张,美目流转,不知道在想什么。

    赢病己稳了稳,展现一脸笑容,柔柔的说:“相信我!”

    赢病己的成熟让两人的愁苦之心稍稍慰藉,原来当年赢病己的养父因为治疗癌症,花费了大笔钱财,掏空了全部家产也不足以支付那笔天文数字,到最后随着病情的恶化,东借一笔,西求一笔,不知不觉中到老头儿死的时候,欠的债款差点压垮这个家,终日像一颗大石压在三人头顶。

    林芳在外面工厂打短工,赢仙凤在外给人当会计,到最后每月工作所得的微薄工资,算上利息,用来还债需要偿还十数年!

    关键人家可不给你那么多时间慢慢还,每隔一段时间催债的都在绷着恶脸要债,逼得全家人快要走投无路。

    或多或少的缘故,想要赚大钱的赢病己也踏上一条充满着血雨腥风的不归路。

    吃了午饭,林芳便与赢仙凤出了家门开工了,她们因为赢病己的这档子事儿已经旷工两天了,再不回去肯定炒鱿鱼吃咸鸭蛋了。

    走了两女以后,空旷的家中更加寂静,留下来的赢病己没有挽留,眼里满满的全是斗志。

    家有内患,外有仇债。

    赢病己却没有被打倒,遇到难以解决的事,是让自己成长与磨练,在安逸的环境中,永远不会进步,人只有受困,在经过一筹莫展的阶段之后,才会得到通达的智慧。

    一夜冗长,回到赢病己的蜗居里,坐着冷板凳,眼望着天花板,赢病己轻轻吟唱道:“是有真爱吗世间若有情

    暴雨头上打就当淋花

    为知己我做奸仔阿己

    我奸心奸面”

    说实话,赢病己没有多少音乐天赋,空有这具身体不错的嗓子,唱出来的确是走音的曲调,不过他才不管那么多呢,只管放开嗓子任情任我的高歌:

    “

    用我阴招去打低妖魔鬼怪

    但断臂脚跛输哂亦照噬

    厚道浮名脚下泥

    长夜晚空觅知音一个

    是否错

    独处天地尽抛开顾忌

    是有真爱吗让我尽情吧!”

    哈哈哈……

    一曲唱完,回想前世今生,不紧纵然大笑,道:“猫熊,给我去拿杯水来。”

    话音刚落,桌上的漆黑笔记突然漂浮了起来,飞快地分解成九十五个小方块,接着这九十五个方块再一次分解,变成了九千五百个细小方块。

    随着这一过程不断快速重复,笔记本的细小碎块如水银般化开,在赢病己的注视下转瞬间便分裂成了数不清的纳米级别的微小机械,然后再飞快重组,不过煞那间,笔记本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二十公分高的小熊猫。

    日照香炉升紫烟,疑似熊猫在烧香。

    是的,眼前是一只机器熊猫,手里还拿捏着袅袅青香。

    一只熊猫,三炷香,憨态可掬。

    “知啦~”

    烧香地熊猫一个筋斗从桌上飞跃下来,双手仍高捧着香烟,屁颠颠地跑出房门,不一会儿厨房里响起了金金哐哐的鼓捣东西的声音!

    远远的还能听到,一语让人菊花一紧的声音,也吼唱道:“我要烧得更香~~~~~~~~烧得更香~~~~~~~~~~~~~~”

    赢病己打了个冷颤,不禁感慨道:“烧香的不一定是和尚,也可能是熊猫!烧自己的香,让别人去说吧!”

    想起初次见面,那只貌似憨厚可爱的小熊猫,在冷月下对自己一本正经的介绍道:“姓熊猫名烧香,熊猫烧香。”

    猫慢慢拜,暗黄色的香,自己瘫坐在岸塌上,精神错乱。

    赢病己无奈一笑。

    因为家人都睡了,赢病己很放心的让它自由活动,而且就算家人出现,赢病己一点也不担心隐藏能力极深的小熊猫会被发现。

    不一会儿,小熊猫双手锲而不舍地拿着香,胸口环抱着一杯白水,一蹦一跳地飞奔回赢病己的蜗居,手脚极其麻利地在接近书桌的时候,延顺着打开的抽屉一路借力,咯噔噔几下就爬了上去,蹲下身子轻放下水杯,然后一屁股坐下来喘着气,抬起头用它的电子眼眼巴巴的看着赢病己。

    拟人化地样子,要不是见了刚才一幕,任谁也不会相信这是一个机器熊猫。

    这会儿,赢病己正用双手支着下巴,盯着它看。小熊猫大概只有赢病己的下巴到眉毛那么高,或许在它眼里,他就像个巨人。

    “安啦安啦,等赚到钱我是不会亏待你的。”似乎看出了它眼里的渴望,受不了它那水汪汪的眼睛,随手从兜里丢了一块印刻着英女王模样地硬币给他,瞧它一张嘴,准确的一大口吞吃了硬币。

    饶有兴趣地瞧着它鼓鼓囊囊的脸蛋,然后很快地吞落肚子里,小肚皮却不见丝毫起伏。赢病己咂咂嘴,伸手拿过水杯,引杯就唇,一倾而尽,叹了口气笑道:“我真是一个悲催的穿越者。”

    小熊猫皱皱鼻子,瞪着幽蓝的机械圆眼睛,一边锁视着赢病己,一边用肥大的手掌手指,抓着烧不完的香,时不时还用解剖刀般锋利的爪子挠一挠自己的雪白肚皮,嘴里不满的道:“我肚子又饿了。”

    ………………

    赢病己彻底被猫熊打败了。

    相处的这段时间,赢病己能看出,这头熊猫性格随和、天真、好动、贪玩、孩子气,可以说一点也不像个机器人。除此之外,它对吃十分迷恋——这一点从它这一下午时间将赢病己家中的大半东西,消灭在它怎么吃也不见起伏的肚子里就可以看出来。

    猫熊喜欢吃金属制品,对任何金属都来者不拒…,仅仅几天,它就像个活脱脱的饕餮族一样贪吃,将整个屋子里所有含有金属制品的东西吃了个精光,无论是汤勺,铁丝衣架等等都无一幸免,甚至到最后赢病己都沦落到喂食硬币的地步,没办法它只吃这些‘怪东西’,到最后林芳母女回来的时候,看着扫荡一空的家里还以为失窃了,到最后还是赢病己硬着头皮给了个牵强的解释,尴尬的不行。

    这几天都是变成原始状态的笔记本,放在赢病己的衣服兜里贴身躲藏着,这是赢病己最大的秘密谁也不能告诉,奈何这家伙实在很不安分哪怕是笔记本的模样还爱在赢病己的怀里乱动。

    来到赢病己家闹得更疯了,一没人就变成机器熊猫的模样到处乱串。

    正愁着时,猫熊一个起跳,从桌上凌空跳跃到了相隔不过半条腿距离的床头。

    猫熊坐在赢病己的床上,眼睛紧紧地盯着收音机,此时正在播放着娱乐版块的新闻,然后突然扭头对赢病己道:“老豆,你以后想做什么。”

    赢病己躺在椅子上喝水,闻言怔了一怔,口齿欲动的,忽又代之以一丝的微笑道:“嗯~猫熊你给了一个好问题,值得我想一下。”

    猫熊的电子眼闪了闪,盯着桌角的收音机一动不动的。幽幽道:“如果再不给我足够的食物,补充我消耗的大量的能源,我就要沉睡了。”

    但是赢病己却一点也不为所动,眸光闪烁,同时伸出了拿着水杯的手,重新放置回桌面上,耳边响起收音机里发出的吵闹声,这些对他都没有丝毫影响。

    赢病己心念电闪,一连打了好几个主意,沉默了会道:“我最熟悉的是游戏行业,但现在这个年代还不足以开发我想要的游戏,而且即便能够完美研发出我想要的游戏,我也没有那个资金。”

    赢病己想的很清楚,虽然他并不知道在去年,也就是1972年,雅达利创始人之一的诺兰·布什内尔才推出了首款街机pong,不久便轰动全美,这时微处理器正诞生不久,第一台微电脑“牛郎星”尚未出世。

    年仅19岁的苹果教主史乔布斯和苹果公司的另一创办人沃兹尼克都曾加入雅达利,负责开发电子游戏,参与设计了经典的打砖块游戏。

    直到史上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家用电视游戏主机系统atari2600的出现,更是引爆全球游戏狂潮,截止到八十年代初,销量2500万台,普及度更是达到了美国家庭三户一台的程度,单一年就创出30亿美元的销售额纪录,领先苹果、英特尔、惠普等公司一步,成为硅谷创业神话,一时间风光无限。

    当时就连港台地区也有不少人顺应潮流瞄向了游戏市场这块大蛋糕,负责生产atari2600的兼容机,其中较为知名的就有威龙7000、皇冠等品牌。

    八十年代初年,美国街机游戏业收入高达近80亿美元,由25美分硬币堆积而成,超过流行音乐40亿美元,好莱坞电影30亿美元,可见其恐怖的吸金能力。

    游戏产业是一个暴利产业,这不用多说,八十年代就是它的高峰时期,可惜现在时间还太早了,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没钱啊!连研发基金都没有呢,设备需要钱,开发需要钱,推广也需要钱,而且最后一点是很重要地,很多公司拥有不错的产品,却没有多余的钱推销铺展,到最后落得泯然于世界的一角,结果只有——淘汰!要不然凭着赢病己对这一行的了解和猫熊的辅助之下,还不是手到擒来,赚到打断腿下半辈子都衣食无忧,好好享受生活了。

    猫熊一听这话,直觉地摇了摇脑袋。

    赢病己也叹息了一下把这想法暂时尘封了,现在当务之急是用最快的速度赚到第一桶金,将欠的钱都还光,安顿好这一家子,要实施的计划没钱可不行。

    赢病己首先要认知自己能干好什么,当下该干什么。

    有目标的人会完全地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可以分配到自己的每个器官上。大脑要记什么事,眼睛要看什么东西,双手要干什么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事先——起码是开始一项工作前都是完全计划好的。有人抱怨自身的条件不足,认为自己没什么特长,要知道盲人还有触摸的书看,哑巴还会打手语,对于一个健全的人来说自己本身的健全就已经是极大的资源了。又会有人抱怨家境不好,需知世界上还有为数不少的人依旧活在贫困线下,依旧每天只为了温饱而不得不浪费大量的时间,而对于一个衣食尚不用担心的人来说,他的拥有的一切未免也太多了一点。

    赢病己在社会上摸爬打滚那么些年,深得一套自己的体会,这世界上的资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需要同时是必须要努力地去挖掘,不费力气的挖掘只能挖掘到随处可见的矿藏,努力且运用工具、头脑地挖掘才能挖掘到贵重金属。对于自身有一番理想的人来说,这种挖掘恐怕就不那么吃力,因为他们能很好地分配工作;而对于盲目的人来说,做的更多的是无用功——即使给他再好的资源。

    赢病己完全不认为自己是个穿越者就可以随便想做什么事情,什么事情就会如自己所愿顺风顺水,神挡杀神佛档灭佛,规则都不是事儿~

    一切都那么简单就好了,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现实不是小说,不可能以为你一个穿越者的身份胡乱来都可以功成名就,别把前人当傻瓜,你并不比前人聪明多少,对未来所了解的多一点而已。

    赢病己见过很多重生文,当歌星的,就在七八十年代唱起小苹果,一万个舍不得,死了都要爱,等等现代歌,还唱得很嗨,自以为天下无双,独一无二了,怎么样怎么样我这可是未来几十年的神曲好歌,你们还不拜服脚下,尖叫连连啊!

    可笑的是一个个评委和观众都赞誉有加,好评如潮,什么经典好歌啊,好听到爆,这歌太好听了云云。

    每每想起这些狗血剧情,赢病己都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他们,见一次打一次,揍得连他妈都不认识,妈了个香蕉士多啤梨的,在七八十年代拍夜店,疯狂的石头,写网游之恶魔猎人,暗黑破坏神之毁灭。一点也不考虑时代背景,当时人们能不能够接受的问题。

    就像周星驰说的剪头发不应该看别人怎么剪就发神经跟流行,要配合啊!你看你的发型,完全不配合你的脸型脸型又不配合身型,身型又和发型完全不搭,而且极度不配合啊!!

    你写的一点也不靠谱,一点也经不起推敲,人家怎么看的下去,活该被人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