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约定

蚂蚁好大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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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鸿笑道:“区区五千两,只要你把密信交出来,我禀告陈王爷再赏你五万两。”

    五万两?可能吗?我笑道:“阁下出手真是大方,只可惜也是慷他人之慨,在下考虑再三,身上放着五万两的银票毕竟太招摇过市,我可不想提心吊胆的做个守财奴。”

    这时,一个衙役已经将五千两的银票奉上,那是一张金源钱庄开出的银票,在皇朝统辖的范围内,有一百七十多家分号,我知道绝对取得到钱。

    老叶接过银票,我说道:“两天后,洛阳悦来客栈,我会带着你们要的东西在那里等你们。”

    那黑衣人冷笑一声,突然挡在我身前,沉着脸道:“两天后?你这种花言巧语用来骗女人倒还可以,哼,今天你若是不把密信交出来,我不管你一剑穿心也好,从不失手也罢,我将会用剑把你钉死在这里。。。”

    我讨厌被人威胁,却偏偏总是有人来挑战我的底线,无论是在什么情况,我都是无法容忍的,若是有人敢挑战我的原则,我就只有迎战,我盯着他的眼睛,讥讽的笑道:“你最好不要吓我,我这人胆子很小,若是被吓到,说不定会记不起密信放在哪个地方,天长日久,万一被其他人拿了去可就不太好办了。”

    转而脸色忽然一沉,手握剑柄,目光如炬,盯着黑衣人,缓缓道:“不过你们尽管放心,一剑穿心也只能刺穿一个人的心,在下的第二剑就不大怎么高明了,而一剑也是绝对没办法同时杀死一群人的。”

    一股强大的杀气把黑衣人完全笼罩在其中,他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仿佛一只任人屠宰的羔羊,虽然他身边有很多帮手,但是他发现,在我这双眼睛的注视下,他变得孤立,他恐怖的发现自己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在被杀死前绝望的嚎叫。

    所有人的脸上都不禁变了颜色,另外四个黑衣人迅速的围拢过来,老叶赤手空拳守住我背后的空门,黑衣人将我跟老叶两人围在中间,四个人均是脸色铁青,咬牙切齿,但四人的眼睛都只是盯着我手中握着剑柄的手,谁都没有要抢先出手的意思,因为谁都很清楚,若是轻举妄动,最先躺下的一个人必定是我面前的这个黑衣人。

    一剑穿心从来都没有失手过,以前不会,现在也不会。

    我连眼角都没有去瞧他们一眼,眼光始终停留在他面前这个黑衣人的脸上,锐利的眼神就像是一把无形的剑,正抵着他的胸膛,只要再刺入寸许,他便一命呜呼。

    我冷冷道:“阁下刚才不是一见到我就要杀了我吗?现在不正是好机会?我让你先动手,看看是你的剑长。。。还是我的手快。。。”

    那黑衣人铁青着脸,冷汗浃背,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仿佛连动都不会动了。

    我甚至能隐约听到他频率加快的心跳声。

    我猜他肯定很恨那个将他推出来挡住我去路的那个人,实际上没有人推他,是他自己脑袋发热,鹤鸣山庄的人眼睛通常都是长在脑袋上的,见怪不怪,现在他骑虎难下,既忌惮我的一剑穿心,又不甘心服软。

    苏东心里暗暗叫苦,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场面,至少现在不是。

    个个剑拔弩张,一场恶战一触即发。

    苏东向翁鸿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想办法出来解围了。

    翁鸿眼珠子转了两转,干咳了两声,赔笑道:“谢公子自出道以来,从来都是言出必行,说到做到,这一点翁某还是相信的。却不知谢公子如此简单的事情非要等两天之后再解决,是否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妨说出来,大伙儿也许能帮你想想对策?”

    我紧握剑柄的手改为抚摸,笑道:“在下舟车劳累,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等在下休息够了,自然就将东西奉上。”

    翁鸿这下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两天后悦来客栈,不见不散。”他再也不多说一句话,挥手掉头就走。

    苏东苏大总管也随即离去。

    黑衣人如释重负,沉沉呼了口气,闪入偏厅,眨眼间就全都走得无影无踪,再听那脚步声,已经远在十丈之外。

    老叶听得脚步声走远,急忙拉着我走出清水衙门,能不动手还是不动手的好,毕竟动手之后要收拾的烂摊子,也是一件麻烦事。

    偏厅角落里一个青衣素服的中年人眉头微皱,夕阳透过窗户的砂纸折射在他到青衣上,闪烁着绿光,就像是一条潜藏在暗处的毒蛇,随时准备咬你一口。

    老叶知道密信并不在我们身上,他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承认拿了密信,有时候他确实搞不懂我心里在想些什么。当然他肯定也不知道,就算我坦白不是我拿的,别人也不会相信的,既然不会相信,就难免要出手一战,能用拳头解决的事情我从来不想多费口舌,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也免得跟他们啰嗦。

    不过,之所以我需要两天的时间,首先,我是要先确保这两天之内老叶可以顺利离开洛阳,其次我想要碰一碰运气。

    皇朝境内那一条大道上,通往的地方只有一个目的地,那便是洛阳,就算狂生的身子是铁打的,那小不点总是要吃饭的,要吃饭就只有进到城里来,若是我猜得没错,狂生就算是走路走得再慢一些,这两天内也走得到洛阳城下,而悦来客栈就正洛阳城下的边上。

    从清水衙门出来已经是接近黄昏,我们在附近找了家吃菜的饭馆。

    饭桌上,老叶多次欲言又止,他本不是一个善于表达内心想法的人,有个只是一股子蛮劲与火爆的性格。

    拥有这种性格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他才会感激我吧,因为我,才让他变得内敛许多,从某种程度上说,也让他活得更久,所以他很想找个机会,也帮我做点什么。

    但是他却想不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所以他只能一个劲的猛喝杯中的烈酒,将所有的心事都发泄在酒杯上。

    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但是我对朋友的付出从来就没有想过有所回报,我只希望我当成朋友的人,也能当我是朋友就足够了。

    等到酒坛上的酒喝得只剩下最后一滴的时候,我才放下酒杯,抬起头望着他道:“你带着银票先回岭南去,再加上这五千两应该差不多了,我。。。我过两天处理好密信的事,就会回去的。”

    老叶面色变得很沉重,垂下了头,道:“谢公子其实用不着瞒我,你我都知道密信在狂生身上,此人性情古怪,别说很难找得到他,就算找到了,他也未必会将密信交还给你,我想我可以留下来,或许多少能帮到点什么。”

    我笑道:“事情若是这么简单就可以解决,那世间就少却很多烦恼事了。”

    老叶道:“若是两天后找不回密信。。。”

    我板起了脸,沉声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像个娘们一样?”

    老叶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我早已经不见了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