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暗潮

隋珠和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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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青转过身,赶忙打招呼:“郑处长,”凑过去和煦地笑道,“呵,看您印堂发亮,想必好事降至……”对方赫赫一笑:“如果真有‘好事’,也是托杜副主任福。”

    同僚和睦,边说边笑相请离去,一喜看电视一样欣赏他们寒暄,心想,艺术果然源自生活。

    低头摸了下那把钥匙,放好,千万别弄丢了,万一遗失,感觉是她藏起来似,这可不好。拉好包包拉链,抬头,目光像不受控制小野马奔到平原背影上,却意外逮到平原对面于乐露出侧脸。

    她松了口气,立刻举步迈了一步,可是有平原……心紧锣密鼓地跳,稍稍犹豫了下,还是穿过笑语酒香来到平原身后,向对面于乐,“原来你这里。”

    于乐侧挪一步,擦过平原肩膀步到她跟前,一把拽起她手,“我们回家。”

    平原没有急于转身,石雕般凝立不动,生平第一次有点混乱。脑子里回绕于乐刚才质问:“好不容易我遇到喜欢女孩,为什么跟我抢?”

    平原是这么回答,“不必问那么多,只要记住我非娶她不可。”

    “你有那么多女人,为什么偏要娶她?假如她成为嫂子,你不再是我哥!”

    平原不明白,这个女孩何以让排斥女人久病成疴于乐如此着迷?像一支带鸦片止痛药,疗效神奇却迅速让病人依赖。已经不是药物,这是毒品。

    记得一喜和于乐第一次游戏接吻,于乐竟然没有呕吐,这让平原感到意外同时深深欣慰,于是顺水推舟让她介入于乐生活,初衷很简单,让于乐熟悉女人气息,这也是心理医生给出建议,只是以前几个女孩都未能够胜任,久而久之他们也放弃了徒劳尝试。

    平原缓缓扭过脸,看见被惯坏于乐,还没学会怜香惜玉于乐几乎拖拽一喜大步向外走去,一喜步子小,紧随其后便成了小跑。“于乐,你急着上厕所吗?”

    “闭嘴!”都是你这该死女人招惹这多男人,偏偏都是他朋友。这种怨气酝酿多日,可他找不到理由向她发火,他是她什么人呢?什么都不是,所以只能冷眼凉语对待她,却又犯贱地忍不住担心她,她不身边时孤枕难眠,种种焦虑烦忧简直铺天盖地,仿佛多年闷沉发酵热情找到宣泄出口,可一喜对他态度始终泾渭分明,除了同居人互相关切外,再也没有多余暧昧。

    清高于乐不屑于强迫,自卑于乐不敢把心掏出去,于是只能内心里熊熊燃烧,控制不了,就如此刻,再无立场,还是生她气。

    当然,于乐气恨是他自己——为了一个女人,向对自己好人说出那番没心没肺话,简直不可饶恕。

    于乐开始懊悔,每踏出一步悔意便深一些,当旋转门眼前飞晃,往事也一片两片地滑过脑际。当那件事发生后,他凄凉恐惧地蜷缩一隅瑟瑟发抖,一位冷然少年像仗剑少侠,手里握着自制枪狠狠砸向墙壁,“小乐,怎么做才会让你好过一点?”

    “如果她没有手……”就是那双手不断地揪他小鸟,令他苦痛难言,比螳臂还令他恶心。

    后来,少侠被他中将父亲禁闭三天,炎炎夏日滴水未进,刑满释放后少侠差点被送往医院急救,床上躺了一天后悄悄溜过来找他,并笑着告诉他:第一次砍人手,竟不觉惧怕。少侠干裂嘴唇满不乎地上翘,那一笑正是——

    敌国入侵,百战身名。沙场血腥,将士刀枪来去,何惜百死报家国。

    将军催马,敌酋犹笑。马如龙,枪如电,白光一闪间,敌尸落马,敌军溃散。

    险胜,仍是胜了。残阳血色,将军立天门阵,回望身后千里江山,眉间笑出一种温柔。

    那一抹笑,让刚学没几个短语小于乐恍然明白“艳冠四方”词意,然而平原唇上渗出纵横血痕,小小于乐心目中留下了又敬且惧印象,时隔多年,时光如梭,梭不去他这种敬与惧。

    于乐旋转门前出神,手里,紧紧牵着女孩温香小手。

    “于乐,咱们走吧!”一喜小声提醒,刚才于乐拽她小跑举动有点张扬,难免又引起周遭注意,自从踏进门起,一喜就若无似有探究猜疑目光中深感不自。

    “唔。”他咕哝一声,一喜宽肥风衣袖口里紧紧地抓了一下她手,他手心和胸腔内湿漉漉沉甸甸,但不及细思量,狠狠心松手,“不急,还没跟四哥四嫂告辞。”

    四哥是长青,这几兄弟小时将部队大院当成风雨江湖,调皮捣蛋,无“恶”不作。一日一位横行霸道少校车上做手脚,差点让其车祸受伤,几人忽觉豪情万丈,便按江湖规矩拜了把子。长青排行老四,老五游沙,小于乐,他差其他人好几岁,有时就喊他们叫哥哥。

    于乐决定留步,这是对平原表态,他要留住放不开友情。这么多年,爱情对他而言是远天边星星,即便璀璨地勾引着他沉闷骚动漫长岁月,从少年到青年,他排斥女体却渴望爱情,矛盾中无望地等待,如今等来了,一轮尖锐矛盾不期而至,要爱情还是友情?

    几乎没有考虑太多,他选择放开她手。友情对他而言,仿佛是烟瘾男人裤兜里打火机,实,且不可或缺。

    傻乎乎一喜当然不知俩男因她这傻子而暗潮汹涌。不过不知也好,知了反而气馁,这算什么,这次一喜差点被撕扯成两半,似乎仅仅为了证明男人友情可以坚不可摧。

    于乐借故离去,说要找长青打招呼,他没有回头看一喜,也没看向平原方向,他脚步有点虚浮,喝多了似。依他了解平原,既然决定娶她,那么绝不放过任何一次顺便捞来机会去俘虏他猎物。

    用这个词定义喜欢女孩别男人心目中斤两,于乐心加隐隐作痛,他也不想,可是自从少侠投奔西方,曾经侠肝义胆消融于纸醉金迷,除了过去友情,似乎不再有任何人或物能够触动他人性宽仁。这样人,怎么会爱上一个她这样女孩?说实话,她不是顶好,甚至有点笨笨。

    想起她家笨手笨脚做饭情景,忍不住回眸,看到一幕让他心猛地一抽,果然啊果然,他不会放过她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设置了分卷。

    楼上正做装修,然后今天又带着4个小萝卜头……

    好累。rz